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是什么?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为进一步释放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红利,让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消费者,保监会近日决定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通过市场化手段进一步降低商业车险费率水平,减轻消费者保费负担。
  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2月我会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启动商业车险改革工作。从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商业车险改革分三个批次在全国陆续实施。改革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稳步建立市场化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一是修订商业车险示范条款。新的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范围,将原条款中的5个附加险责任、家庭成员人身伤害和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责任并入主险责任范围。新条款简化了理赔流程,增加车损险代位追偿等约定,强化保险公司的说明义务,减少后期理赔争议与诉讼纠纷。
  新制度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条款。目前已经批准“机动车钥匙丢失或损失费用补偿保险”和“机动车油污责任险”等创新型条款。此外,还发布了“机动车出境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条款”等新的行业示范性条款,丰富商业车险的条款内容,让消费者可选择的产品种类更加丰富。
  二是完善商业车险定价方式。实现车型定价,将车损险保费由原来单一的保额或新车购置价决定转变为综合考虑某一车型的车辆价值、安全性和维修经济性等多种风险因素确定,解决了困扰社会公众多年的“高保低赔”问题,促进了汽车安全性和易维修性的提高。建立车险费率与风险水平挂钩的“奖优罚劣”机制,促使车主谨慎驾驶,提升交通安全水平。赋予保险公司定价自主权,促进了商业车险费率的市场竞争,提高了车险市场活跃度。
  商业车险改革全面实施近一年来,车均保费较改革前下降5.3%,显著提高了消费者获得感。车险市场稳中向好,行业经营管理能力有所提升,车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得到增强。前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后,大部分地区驾驶习惯良好的低风险车主享受商业车险最低折扣率已由改革前的0.7下调到0.4335。本次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后,根据前期行业测算,最低折扣率将进一步下调至0.3825,部分地区低至0.3375(即具有良好驾驶习惯和安全记录的车主在一家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可能下浮20%左右),实实在在让利于民。经过本轮改革,保险行业商业车险赔付率可能提高3.6个百分点。
  关于商业车险的知识,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您可以阅读国家出台的关于商业车险条款的相关政策,您也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他们会给你进行更加专业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遗嘱是无效的,伪造遗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司法鉴定意见如何质证
      在法庭中由司法鉴定所产生的意见会成为案件解决的重要证据,这个证据会影响到当事人的胜败。因此每一位当事人都是十分重视这个鉴定结论。那么当碰到对......


·分公司章程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分公司章程的法律责任有哪些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会不断的成立的分公司。分公司并不是独立出去的公司,它和子公司是不同的,所处的地位也不同,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才能判缓刑?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有些犯罪行为,虽然它也是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销售的刑法方面的处罚,但是由于情节比较轻微,所以法院在进行审判的时候都会考虑......


·盗窃罪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盗窃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现实中,区分盗窃罪与一般盗窃行为最关键的地方还是在与数额上面,如果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才是才能认定构成盗窃罪。而成立盗窃罪也有具体的条件要......


·哪些行为按故意伤害罪处罚
      按照故意伤害罪处罚除《刑法》第234条直接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以外,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还明确规定了下列以故伤害罪定罪处罚的情形:1、非法拘禁他人,使......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怀孕离得成吗?
      现如今,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夫妻双方如果感情破裂不会再将就,而是选择离婚开始新的生活。但实践中往往许多离婚都不是因为双方均对对方没有感情导......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标的指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标的指什么例如: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要求被告偿还1000元借款的诉讼。在这一诉讼中,原、被告之间发生纠纷的1000元借款的借贷关......


·不予批准逮捕要满足什么条件
      不予批准逮捕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逮捕需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证据条件,即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其内涵包括以下三点:......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流程中国土地国有制,所以我们使用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我们所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当然就算是使用土地我们也需要办理......


·股权转让可以无偿吗,需要注意什么?
      股权转让可以无偿吗,需要注意什么?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