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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别人身份办理入职会有哪些后果?

在我们进行办理入职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核实身份的,而且是需要进行提交身份证件的,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一定是要使用本人的证件来办理入职,否则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的。可是,如果是我们用别人身份办理入职,是会有哪些后果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后果的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用别人身份办理入职会怎么样
  
  出借身份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被查到,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另外,对对方也极为不利。首先是他也违法,也要处罚甚至拘留。同时劳动保障也没有,交社保也是白交。
  
  1、如果被查出,属于违反身份证法的行为,报到公安机关,可以处以当事人罚款、拘留等。
  
  2、入职后,万一发生劳动纠纷,就没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3、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时,会发生异常。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
  
  2、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2、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对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及《劳动法》第18条,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1、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在我们进行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项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一定要使用本人的身份证件进行办理入职,否则,如果用别人身份办理入职的话,社保是无法缴纳成功的,而且如果是有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情况,是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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