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由于我国实行物权公示制度,我们享有各类动产和不动产物权都需要进行相应的公示。譬如,转让不动产需要登记、转让动产需要交付。由于我国土地所有制度的特殊性,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必须通过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来证明。那么,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所需资料: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e、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f、出让宗地界址图;g、宗地界址图;h、招、拍、挂的资料和销售确认书;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j、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k、契税缴讫凭证;l、土地审批单;m、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二、单位或个人办理国有土地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初始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乡、镇国有土地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各项费用缴纳凭证。
  
  2、单位办理乡、镇国有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测绘报告、缴纳凭证。
  
  3、个人办理宅基地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
  
  (二)变更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改变土地权利,需要的材料:
  
  权属变更先过房屋所有权证,然后30日内申请办理土地证。
  
  1、个人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复印件、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
  
  2、单位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各项费用缴纳凭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上级部门的有关材料。
  
  (三)设定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开发公司办理总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竣工验收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申请报告、个人或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缴纳凭证。
  
  2、个人办理小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总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其他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继承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公正书、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个人申请。
  
  2、个人办理补办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声明作废的证件、房产证复印件(原、新)、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综上所述,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与其他市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类似,都需要相关主体持法律规定的有效材料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除了设定土地使用权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都要进行相应的登记,否则,该转让和抵押不发生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抵押合同生效但无法履行有哪些情况?
      抵押合同生效但无法履行有哪些情况?一、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简单的来说,抵押合同订立后即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因符合法定有......


·民事诉讼可以撤诉吗?
      民事诉讼可以撤诉吗?民事诉讼可以撤诉吗?《民事诉讼法》第131条第1款规定,宣判前,起诉,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


·疫情特殊的房贷政策是怎样的?
      疫情特殊的房贷政策是怎样的?疫情特殊的房贷政策是可以通过申请延迟还款的方式来解决这次困难,《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IT行业劳动合同范本
      IT行业劳动合同范本用人单位:(以下称“甲方”)劳动者:(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


·关于医患纠纷的处理流程
      关于医患纠纷的处理流程一、医患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孩子抚养权是否可以要回来
      在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里面,如果父母离婚的话,则此时肯定就只有一方才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对于另一方来讲,日后孩子抚养权是否可以要回来呢?不少人......


·如果犯了嫖娼罪判几年?
      在现实生活中,嫖娼的行为是很常见的,嫖娼是二人以上,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很多人都知道这种行为是触犯法律的,但是如果......


·房产继承爷爷奶奶死亡证明到哪里开?
      房产继承爷爷奶奶死亡证明到哪里开?死亡证明可以到医院或者公安机关开具,根据公安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


·可以申请交通事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申请交通事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一、为什么申请交通事故鉴定所谓交通事故是指参与道路交通活动的各种汽车和非汽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


·离婚后抚养费用什么手续?
      离婚后抚养费用什么手续?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协议即可,对于斜疝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处理。二、离婚后一定要给抚养费吗?“抚养费”,顾名......


·该如何处理交通违章扣分罚款
      在网上处理交通违章的扣分和罚款的步骤:1、在手机上下载交管12123,然后登录自己的账号,登录后点击页面上的“机动车违法”;2、点击后会显示机动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