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使用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协议书范本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使用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所属土地约平方米的土地无偿提供给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为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 年,从年 月日至年月日。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使用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给第三方使用。
  
  2、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使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
  
  2、使用期限内,乙方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该土地乙方用于存黄土,使用后乙方负责把土地恢复原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土地使用权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
  
  其二应当写明土地使用期限,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当然双方应当将违约责任协商清楚,最后双方进行签字等,如此便能够完成土地使用协议书的签订,在平时应当注意合同的范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醉驾国企职工开除公职
      醉驾国企职工开除公职国企职工被判拘役或者缓刑,都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定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


·高空坠物一楼有责任吗?
      高空坠物一楼有责任吗?一、高空坠物一楼有责任吗?高空坠物一楼有着责任。关于高空坠物的侵权法律责任,我国主要遵循公平责任原则。一方面,公平......


·辞职规定
      辞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女生犯强奸罪会被怎么处罚?
      女性相对于男性而言,一致处于弱势地位,为了更好的保护女性的权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刑法等法律规范。在刑事法律规范中,规定了男性若强奸女性,是......


·无共同故意伤害共同犯罪的构成要见是什么
      无共同故意伤害共同犯罪的构成要见是什么一、无共同故意伤害共同犯罪的构成要见是什么?一)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具体来讲,可......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哪几种情形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哪几种情形司法实践中对于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情形均没有明确的规范,但总的来说,事实......


·仲裁的适用范围
      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


·驾驶校车怎样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首先,我们都只知道,在公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这个是什么概念呢?也就是说,在公路上开斗气车,不出事故还好,一旦出了事故,极有可能......


·离婚与可撤销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离婚与可撤销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离婚与可撤销无效婚姻的区别在于婚姻的效力不同,前者是基于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而解除双方当事人的婚姻效力,但是后......


·一、伪造假劳动合同什么后果?
      一、伪造假劳动合同什么后果?采取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属于无效合同,如果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属于可撤销合同,受损人可以向法院申......


·残疾人是指身体因为外来的侵害物或者先天性疾病而导
      残疾人是指身体因为外来的侵害物或者先天性疾病而导致的肢体或者重大器官的缺失,没有工作即没有生活来源,但并不代表没有劳动能力,误工费是指受害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