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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行使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在诉讼案件中,如果权利人行使请求权,义务人是有法定拒绝的权利的。对于这个拒绝的权利,就是法律上所说的抗辩权。行使抗辩权,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在需要行使抗辩权的时候,当事人应当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选择行使抗辩权,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了便于您理解,下面将为您介绍,行使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行使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先履行抗辩权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有一定的关联性。一单务合同不发生先履行抗辩权的问题。当事人互负债务,如果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也不发生先履行抗辩权。此外,两项债务间应当有对价关系。如果没有对价关系,也不存在先履行抗辩权。
  二、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
  先履行抗辩权的当事人履行有先后顺序之分,此为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最大区别。“先后顺序”是依当事人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交易习惯而确定先后顺序。飞只有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的,后履行的一为当事人才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三、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此为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前提条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其实质上是对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抗辩,是在不终止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有利措施,既可以防止自己在履行后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又可降低成本。如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先交货、后付款”或“先付款,后交货”,均有履行上的先后顺序,若应当先履行义务而未履行,实为违约,则后履行当事人即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四、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
  若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不可能被履行了,则后履行一方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已失去意义。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抗辩权的行使是普遍的。虽然抗辩权可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诉讼案件,其当事人都可以行使抗辩权。首先,当事人需要满足行使抗辩权的条件,之后,才能更好的行使抗辩权。我们已经将抗辩权行使的条件介绍给您,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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