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第一次进入企业入职一般都会设定有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我们需要

第一次进入企业入职一般都会设定有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我们需要对工作完成一个熟悉的过程,需要对公司工作进行适应,查看自身是不是适合在此岗位,是不是适合在此公司中工作,许多公司员工在试用期会对员工进行试炼,那公司入职与试用原则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公司入职与试用原则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5险一金是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进入企业之前我们应该询问清楚关于试用期的问题,签订合同的同时我们应该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仔细查看,有疑问的话一定要及时提出,否则后续出现问题的话想要解决都是非常麻烦的,不过一般情况下公司入职与试用原则都会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出现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内容,一定要及时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目击证人不作证怎么办?
      目击证人不作证怎么办?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的,可以向证人说明原因及不出庭作证的后果,说服证人出庭作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责......


·校园非法网贷定义是什么?
      大学生在正常上学的过程中因为购物需要却缺少资金的情况下必然会出现校园贷的宣传,一般受过法律教育的学生都会对此保持警惕并且不会轻易地被所谓的低......


·离婚案件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
      离婚案件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


·绑架罪是行为犯吗,哪些行为构成绑架罪
      绑架罪是行为犯吗?刑事犯罪可以分为行为犯、结果犯以及危险犯等等,不同的犯罪类型,意味着不同的立案。那么具体针对绑架罪来讲,其是属于哪一种呢?请......


·失业赔偿金是谁支付的?
      失业赔偿金是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失业金由失业保险支付。《实施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


·第三人欺诈民法总则的规定是什么?
      第三人欺诈民法总则的规定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我们在生活中无论是与人打交道还是经商合作都讲究一个诚......


·修车期间交通补偿标准是什么?
      修车期间交通补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承担交通费,但要以实际票据为准。当然当事人自愿承担的除外。交通事故的赔偿,按照《最高法关于审......


·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债权人可以将自己合法所有的债权转让给他人,但是并不是说所有的债权转让行为都是有效力的。实践中,债权转让也是有无......


·一、离婚完还能要小孩抚养费吗?
      一、离婚完还能要小孩抚养费吗?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给孩子,但是不满意,可以......


·继承权实现的条件有哪些
      继承权的实现是很重要的,一般来讲,只有继承权实现了之后,那么才能分配到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过对于很多继承人来讲,可能此时想要了解继承权实现的条......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拘禁他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因法制观点差,把非法拘禁视为合法行为;有的出于泄愤报复,打击迫害;也有的是居心不良,另有所图。那么,非法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