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申请司法鉴定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条件

司法鉴定是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司法鉴定的结果会直接对民事纠纷的处理结果有所影响,对于赔偿的项目来说司法鉴定更是直接起到取决的作用,所以对此我们应该认真去对待,司法鉴定如果自身满足法律援助条件的话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减免司法鉴定所需要的费用,可以不花钱聘请律师帮助自身进行司法诉讼。那我们应该如何申请司法鉴定援助呢?
  
  司法鉴定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1)当事人需根据鉴定意见决定是否通过诉讼主张权益,且该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2)法律援助受援人在主张权益过程中,确需通过司法鉴定取得相关证据的,可以向同一法律援助机构另行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3)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应填写《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申请审批表》。法律援助机构对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向申请人出具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及时指派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决定不予援助的,书面告知申请人。(4)诉讼中确需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应当依规定提出申请。诉讼程序中选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不在当地的,由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依照前款办理。
  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鉴定的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2)申请鉴定的事项符合司法鉴定受理案件条件,且能出具司法鉴定意见的;(3)申请人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司法鉴定费用的。法律援助政策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是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的,当前社会许多人对法律援助政策都不够了解,甚至许多人 还不知道法律援助政策,虽说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用到法律援助政策,但我们还是应该对此有所了解,只要是满足法律援助要求的人们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对于民事诉讼相关方面的事情都可以直接免费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房屋买卖撤销权之诉讼规定
      现在在我们社会上,有很多的房屋买卖,在房屋买卖方面,是有撤销权这样一种权力的,但是也有不少人因为撤销权和别人发生了纠纷,今天我们整理了相关的......


·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基本规定有哪些
      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基本规定有哪些1、工程资料应与建筑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形成,并应真实反映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2、工程资料......


·我国的法人车辆公司无偿使用合同要到税局备案吗?
      我国的法人车辆公司无偿使用合同要到税局备案吗不需要缴纳个税,公司和法人需要签订车辆租赁协议。1、“法人”个人的车租赁给公司是可以的,以协议方式......


·一、实习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实习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


·发现网络金融诈骗团伙应该怎么举报?
      发现网络金融诈骗团伙应该怎么举报?1、遭遇网络诈骗,建议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诈骗行为或者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对方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破产债权和共益债务是什么意思
      破产债权和共益债务是什么意思一、什么是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


·财产继承女婿有关系吗?
      财产继承女婿有关系吗?女婿不是法定继承顺序所列的人,所以是无法按法定继承要求继承遗产,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


·云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云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一、财产分割要写进离婚起诉书吗?
      一、财产分割要写进离婚起诉书吗??财产分割要写进离婚起诉书,如果没有财产分割就可以不写。如果原告认为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或者一方不要夫妻共同......


·向不同人行贿的数额计算是怎么认定的?
      一、向不同人行贿的数额计算是怎么认定的?根据行贿的总额来确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


·劳动合同夜班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夜班的规定内容有哪些?《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