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格式要求有哪些?

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是为了约束好遗赠方与抚养方的责任与义务,尽量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么,您知道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格式要求有哪些吗?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遗赠扶养协议范本,供您进行参考。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格式
  
  遗赠人:
  
  抚养人:
  
  因年老,患 等病,身体衰弱。 家中无人照料,长期以来依靠 照顾。经双方邀约,愿意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请 作证,双方承诺履行以下协议:
  
  1、 愿将自己的楼房一套,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产证( )以及房屋中的一切家具、杂物,全部赠给 。 在 去世后即受领上述全部财产。
  
  2、 保证继续悉心照顾 ,让老人安度晚年。至 去世之前供给其衣、食、住、行、医疗等全部费用,并保证 的生活水平保持全市平均水平以上。 的饮食起居的一切照顾由 承担。 去世后由 负责送终安葬。
  
  3、 在房产证办好之后,积极协助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将该房产过户到 名下。
  
  4、如果抚养人 有 行为,遗赠人 可以解除此遗赠扶养协议。
  
  5、如果遗赠人把 又处置给他人,构成对此遗赠扶养协议的违反,抚养人 可以 。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五份, 各执一份,证人 , 各保存一份。
  
  遗赠人 (签字盖章)
  
  扶养人 (签字盖章)
  
  证明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二、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条件
  
  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 (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三、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注意事项
  
  1、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2、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3、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扶养内容应写明提供扶养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
  
  所以,我们在进行撰写遗赠扶养协议之前,首先要对于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格式要求有哪些有一定的了解。而且,在进行撰写的时候,要尽量的详细的约束好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是万一出现,任何一方故意不履行自己的义务的行为的话,是可以解除协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醉酒驾驶一直是马路上的一大杀手,每年都会出现众多因酒驾而导致
      醉酒驾驶一直是马路上的一大杀手,每年都会出现众多因酒驾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因此交通部门格外重视对酒驾的打击和监管,关于酒驾的处罚也越来越重,不......


·行政处罚可以折抵刑罚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处罚可以折抵刑罚的情形有哪些?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


·商标续展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商标续展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我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


·产品质量不合格判定分几级?
      产品质量不合格有几级?产品质量不合格,根据程度可以分为三级,分别是严重不合格、一般不合格和次要不合格等。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


·发行公司债券数额要求是什么?
      公司的成立需要满足许多的饿条件,当公司成立以后,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来筹集一部分的资金,这样可以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方便公司的运行过程中能够有充......


·意思表示真实是什么?
      意思表示真实是什么一、意思表示真实是什么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因此认识......


·撤销假释的情形包括哪些
      对于适用假释的罪犯来讲,此时虽然不用实际在监狱里面服刑了,但也是有一个假释考验期的,要是在这段期间不遵守相关规定或者又发现漏罪,就会撤销假释......


·十级工伤有陪护费吗
      有的,十级工伤有护理费,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


·一、退休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赔偿?
      一、退休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赔偿?不需要,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


·我在厂里上班扭伤算不算工伤?
      我在厂里上班扭伤算不算工伤?一、我在厂里上班扭伤算不算工伤?只要是否工作受到的伤就是属于工伤;劳动者发生工伤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问工......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遵循的原则是什么?(一)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责任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全部予以赔偿,也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