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起诉抚养费流程未离婚是什么样的?

抚养费对于孩子来说,其实,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费用的,我们在进行申请抚养费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考虑对方的实际的收入的情况的,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是可以提出诉讼的。那么,您知道起诉抚养费流程未离婚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吗?其实,和离婚之后起诉,支付诉讼费是有一定的相同点的,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流程的介绍。
  
  一、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
  
  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
  
  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二、抚养费官司怎么打
  
  打抚养费官司应该知道以下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以及支付方式的内容,然后根据以下规定去收集证据主张抚养费: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在我们进行对于抚养费的问题进行诉讼的时候,我们是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据的,不管是对起诉抚养费流程未离婚的情况还是已经离婚的情况,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证据都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如果已经离婚的话,我们还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离婚协议以及判决书等材料,来方便自己的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还要判刑吗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还要判刑吗在对刑事案件侦查起诉阶段,其实可以依法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包括了监视居住,这属于限制其人身自由的......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自首的规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自首的规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交通肇事逃逸自首后需要承担的规定责任有以下几点:民事赔偿责任方面。通常情况下,交警会根据事故各方的......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有婚假吗?
      试用期可以有婚假吗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劳动权利。而休婚假是属于劳动......


·离婚后双方财产怎么分?
      离婚后双方财产怎么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


·工伤复发认定是怎样的
      工伤复发认定是怎样的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


·侵犯商业秘密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侵犯商业秘密的量刑标准是多少《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婚前房产只有一个人名字离婚分割怎么进行?
      婚前房产只有一个人名字离婚分割怎么进行?离婚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


·最高法非法集资案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现在越来越多的理财企业开始出现在您的面前,很多人都被这些企业的高额利息所诱惑,将自己的资金都投入到相应的理财产品当中去了,但是有时候有些理财......


·一、离婚后财产另案处理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后财产另案处理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


·商业贷款期限:
      商业贷款期限:1、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长贷款期限为30年。借款人购买住房的,贷款期限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购买商业用房和“商住两用房”......


·生活实际中公司法人能贷款吗
      生活实际中公司法人能贷款吗生活实际中公司法人能贷款,但是得满足一定的条件,申请贷款的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时间需要达到1年以上,且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