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子女成年后转抚养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现代社会,孩子是一个家庭最为重视的,您都知道,在孩子未成年之前,父母对于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原因很多父母并不能够很好的尽到抚养的义务。那么,子女的抚养权是否可以进行变更,子女成年后转抚养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子女成年后转抚养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个问题。
  
  一、子女成年后转抚养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8周岁以上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了,因此,子女成年后转抚养权不符合法律规定。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二、子女抚养权确定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司法实践中,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三、子女抚养权能变更吗
  
  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因此,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一切按婚生子女的规定办理。由于你们的孩子已经年满二岁,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按照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做出判决。
  
  首先您必须知道的一件事情是,抚养权的概念是指父母应该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的权利,因此,只有在孩子未成年之前才有抚养权转变的问题,成年之后不存在变更抚养权。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懂的,我们建议可以找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寻衅滋事能直诉吗?相关有哪些规定?
      我国的社会和平,百姓的安居乐业与我国的法治建设和执法者的相关管理密不可分。寻衅滋事作为破坏这种宝贵的社会环境的犯罪案件,我国相关单位一旦受理......


·停止行政拘留的情形是哪些
      停止行政拘留的情形是哪些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19条规定,被拘留人在收拘时候或者收拘后有4种情形,拘留所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叛逃罪概念是什么,构成特征是怎样的
      说起叛逃罪,很多人都是感到陌生的,甚至有人还是第一次听说我国有这样一个犯罪。其实叛逃罪针对的是国家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这类人应该各司其职,认真......


·动手打孕妇的男人犯什么罪
      属于家暴,如果经警方指定司法鉴定机构给出的鉴定结论为轻伤,属于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所谓“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与犯......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呢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呢?一、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


·一、交通事故中对伤残鉴定不服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中对伤残鉴定不服怎么办?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已作出的评残鉴定结论有异......


·如果受移送法院无管辖权怎么处理?
      如果受移送法院无管辖权怎么处理?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可以将案件移送管辖,受移送的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


·受贿罪法条具体包括哪些
      受贿罪是由国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构成的犯罪,如果主体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那么是不能构成此罪的。由于受贿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人员......


·坐牢后银行卡会冻结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被告人需要执行生效判决,且涉及金钱的,而被告人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冻结被告人的银行卡账户。根据法......


·怎样处罚故意杀人未遂
      未遂是与既遂相对应的,这属于犯罪形态当中的内容,实践中对被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的,与被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的处罚是不同的。那么,按照规定,该怎样......


·新刑法对盗窃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新刑法对盗窃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盗窃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