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农业机械司法鉴定责任认定机构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司法鉴定在诉讼活动中的出现率越来越高,各种各样的司法鉴定机构也相继出现,其中就包括农业机械司法鉴定责任认定机构。那么,关于农业机械司法鉴定责任认定机构的管理办法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农业机械司法鉴定责任认定机构的管理办法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问题。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范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以下简称农机鉴定)工作,保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鉴定能力是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以下简称农机鉴定机构)依据农机鉴定大纲进行农业机械作业性能、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鉴定的能力。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农机化主管部门)对农机鉴定机构承担推广鉴定、选型鉴定和专项鉴定任务的能力认定。
  
  第四条 农业部负责认定农机鉴定机构承担部级鉴定任务的能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农机鉴定机构承担省级鉴定任务的能力。
  
  第五条 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简捷高效、易于操作。
  
  二、认定内容和要求
  
  第六条 认定工作包括资格验证和鉴定能力考核,通过现场考评和调阅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农机鉴定机构的资质、仪器设备、质量体系、人员素质等。
  
  第七条 资格验证包括资质和计量认证审查:
  
  (一)申请机构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农机鉴定机构;
  
  (二)承担部级鉴定的,应通过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国家计量认证;承担省级鉴定的应通过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省级以上计量认证。
  
  第八条 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与申请认定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设施环境、操作规范和人员素质等:
  
  (一)应能完成农机鉴定大纲规定的全部项目,有相应的鉴定报告;
  
  (二)具有开展申请认定项目试验鉴定的设施、设备、场所和操作规范;
  
  (三)具有开展生产条件审查、用户调查、使用说明书和“三包”凭证审查的操作规范,具有相应工作记录;
  
  (四)从事农机鉴定工作的检验人员,应具备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业务能力,需经农机鉴定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具有相应农机鉴定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 60%。
  
  三、认定程序
  
  第九条 农机鉴定机构向农机化主管部门申请鉴定能力认定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十条 农机化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书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决定受理的下达现场考评通知书;不予受理的给予书面告知。
  
  第十一条 农机化主管部门根据考评需要指派1~3名专家进行1~2日现场考评。专家应在现场考评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考评报告。
  
  第十二条 现场考评合格的,由农机化主管部门做出认定;现场考评不合格的,农机化主管部门书面通知申请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认定的有效期为五年,期间需扩充项目的或认定到期后重新申请认定的,按本章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 认定工作不向申请机构收取任何费用。
  
  四、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通过认定的农机鉴定机构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向农机化主管部门报送年度农机鉴定工作总结。
  
  第十六条 通过认定的农机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农机化主管部门取消相应的鉴定能力认定:
  
  (一)不按规定进行鉴定、伪造鉴定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二)认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
  
  (三)连续两年未按时报送年度农机鉴定工作总结的;
  
  (四)申请终止的;
  
  (五)其他应当取消的情形。
  
  被取消鉴定能力认定的农机鉴定机构,三年后方可申请重新认定。
  
  第十七条 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告批准、变更和取消农机鉴定机构鉴定能力的认定。
  规定了农业机械司法鉴定机构的认定内容以及对这个农业机械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在这里我们要提醒您的是,我国关于鉴定机构的法律规定还有许多,也是需要遵循的。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可以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需要的材料:《民法典》(2021.1.1生效)里有规定
      需要的材料:《民法典》(2021.1.1生效)里有规定,夫妻双方生活中因感情破裂不能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的,可以办理离婚,需要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


·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更加关
      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更加关注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交通事故,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执行怎么办1、胜诉之后,如果一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


·寻衅滋事讯问笔录由几部分组成
      寻衅滋事讯问笔录由几部分组成?讯问笔录的结构大体可分为以下三部分:首部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只写文书名称。若非第一次,标题后用......


·民事一审简易程序审限是多久
      民事一审简易程序审限是多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


·审查起诉时限计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时限计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


·海事海商法律关系是什么?
      尽管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但是之前对海洋权益的重视力度不够,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健全。像西方发达国家,有的沿海国家,海洋方面的立法相对完善,其中有......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需要注意哪些?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需要注意哪些?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


·异地破案怎么返钱
      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资金后,会根据银行电子系统记录,核查并主动告知被害人,公安机关以溯源返还为原则返还被冻结资金:1、可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


·设计单位承诺书范文怎么写?
      设计单位承诺书范文怎么写?设计单位是当前行业在市场中中比较活泛的一种单位,它与诸多公司、单位有着业务往来,对于设计单位来说,具有法律效力的合......


·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区别有哪些?
      在商业汇票里面,又可以细分为银行承兑和商业承兑。一般来说,企业都喜欢接受银行承兑汇票。这种汇票是银行开具的,持票人可以随时背书转让,或者向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