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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收取的民事诉讼费用谁来出?

法院收取的民事诉讼费用谁来出? 一、民事诉讼费用谁来出?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一)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二)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诉讼费用负担的其他情形:
  (一)二审改判,诉讼费负担二审法院改变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一审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二)法院调解结案的诉讼费承担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三)再审的诉讼费负担
  1、依照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
  2、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由败诉方负担规定负担。
  3、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四)离婚案件诉讼费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五)撤诉案件诉讼费负担
  1、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2、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六)减少诉讼请求的诉讼费负担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七)督促程序诉讼费负担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提出异议致使督促程序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八)公示催告诉讼费负担公示催告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除非胜诉方愿意负担的;在特殊案件中,民事诉讼的费用收取可以突破这个原则,比如离婚诉讼,双方可以协议负担。了解了民事诉讼费用谁来出这个问题之后,我们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继续了解民事诉讼费用的收取范围、计费标准等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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