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

在我国,各企事业单位存在着多种用工形式,其中正式编制和劳务派遣两种形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提及和关心的。劳务派遣不同于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在薪酬和福利待遇方面通常存在很大差异,但国家劳动合同法同样对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作出了规定,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依然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又有哪些新的变化呢?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
  
  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分离。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用工方式,对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降低用工成本、减少用工管理费用,减少劳动纠纷。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得到充分的社会保障。但是,近年来,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为了片面追求其自身利益,通过各种方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诸如自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将员工“卖出去”再“买回来”,从而改变用工方式,逃避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义务,或者拖欠、降低被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者不给被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等。针对劳务派遣所出现的种种不规范情形,《劳动合同法》设专节予以整饬:
  
  1、加强了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约束,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被派遣的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鉴于实施劳务派遣的岗位一般具有临时性、辅助性、季节性,因此劳务派遣协议一般情况下均是短期协议,这就难以给劳动者长期固定工作的保障。劳务协议履行完毕后劳动者经常会处于无工作的境地。
  
  (4)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5)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2、强化了对实际用工单位的约束,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6)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3、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禁止差别对待。
  
  4、劳务派遣岗位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5、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6、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正趋于完善和规范,虽然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不比企事业单位的正式编制员工,但是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基本福利待遇和保障是受到劳动法保护的。进一步严格要求和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同样是为了保护劳务派遣员工,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工作和生活,以利于生活的安定团结和稳定发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未成年买房子的条件有哪些
      未成年买房子的条件有哪些房屋系不动产,价值一般较高,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热来讲,房屋的买卖显然与其年龄和智力不相适应,因此,如果......


·起诉离婚对方没回来可以申请延期吗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危机,想要起诉离婚的,那么被起诉的一方没委托其他人来的,那么就要自己赶回去参加诉讼。但是,在规定的审理时间到了之后,对方还不......


·身份证没带怎么坐高铁
      没有带身份证的话,可以到火车站(高铁站)制证中心(火车站派出所)办一张24小时内有效的临时身份证购票或取票临时身份证办理,只需填一张申请表,并......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在从开发商手里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最开始需要先签订认购书,然后交付购房定金,之后才是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款,然后签订......


·手指断离后接上也是工伤吗?
      手指断离后接上也是工伤吗一、手指断离后接上也是工伤吗工伤九级标准: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


·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各是怎么样的?
      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各是怎么样的?交强险是每一位司机都会购买的一种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根据责任限额内提供赔偿,当然,交强险赔偿是要......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转让的双方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条件。在符合转让条件的情况下,转让双......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而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一向是很看重的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一向是很看重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在我们国家是有一套非常明确的标准的,然后开发商是需要缴纳保证金的。建设工程......


·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时的手续是怎么规定的
      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时的手续是怎么规定的?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时就不需要再提供什么手续了,企业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后,股东的资本金不再需要存入银行,并由会......


·离异再婚必须改户口本吗
      离异再婚必须改户口本吗一、离异再婚必须改户口本吗离异后,如果再婚的话,再婚之前应将户口本的“婚姻状况”改为“离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