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案营养费标准
  
  医疗纠纷往往在病人家属与相关医护人员之间发生,如果在纠纷中确实有医疗事故的存在那么相关的医护人员与医疗机构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严重的甚至还会承担刑事责任。而在民事赔偿中会涉及到营养费的赔偿,究竟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案营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医疗事故赔偿应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三十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五年。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残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二十年;但是,60周年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六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医疗纠纷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如果在医疗纠纷中确实有医疗事故存在的话,那么就会涉及到赔偿病人相关的赔偿金。在以上的内容中也详细为计算这个赔偿金作出了详细的介绍,希望通过上面的有关资料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房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的时候,因房产分割发生纠纷的情况并不少见,夫妻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就只有提起诉讼,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是需要收取诉讼费的。那么离婚房产分......


·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有哪些
      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有哪些资金是企业生存发展的血液,是企业进行经济活动的第一首要推动力和长久持续推动力。企业能否秩序稳定的壮大发展主要取决......


·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
      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一、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税前还是税后?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税前。因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


·医疗损害责任的性质有什么争议?
      医疗损害责任的性质有什么争议?1、违约责任说。违约责任说认为,医疗机构或医生与患者依合意形成契约关系,医疗机构或医生未尽谨慎治疗义务导致发生......


·商号权的定义是什么
      商号权的定义是什么商号是一个企业的标志,而拥有此商号的商人对此商号拥有使用权,即商号权,商号权可以更好地保护商人所拥有的商号不与其他商号有侵......


·信息公开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和起诉期限之间有什么关系?
      信息公开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和起诉期限之间有什么关系?一、政府公开信息恢复的诉讼时效1、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


·哪些情况不属于工伤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
      哪些情况不属于工伤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


·刑事上诉可以撤回吗,是否可以撤回刑事上诉
      找专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一审法官在就刑事案件......


·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的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但对于特殊的合同即劳动合同,是否应当采用特殊的形式来签......


·不安抗辩权提供担保的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提供担保的条件是什么不安抗辩权作为抗辩权的一种能够给我们提供保护,能够维护我们自身的合同权益,如果在生活中遇到合同协议书一方无法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