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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死亡司法鉴定时效是怎样的,程序是什么?

您都知道,如果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那么一定要在相应的时间内向相关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申请的,同时鉴定机构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的鉴定项目,不管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都是这样的规定,那么因病死亡司法鉴定时效是怎样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因病死亡司法鉴定时效
  
  申请司法鉴定有时间限制,七个工作日内。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三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七日内作出鉴定意见,出具鉴定文书。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另有规定,或者侦查破案、诉讼活动有特别需要的,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鉴定单位另行约定鉴定时限。需要补充检材、样本的,鉴定时限从检材、样本补充齐全之日起计算。
  
  二、死亡法医鉴定程序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
  
  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
  
  4、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
  
  有时候,一个人的死因会成为诉讼中比较重要的证据之一,这个时候就需要对被害人的死亡原因进行司法鉴定了,当然对于被害人死因鉴定,一定要在7天之内完成,也就是说因病死亡司法鉴定时效是7天,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司法鉴定,是会影响到司法鉴定的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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