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计算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5、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羁押,赔偿详细天数的计算方法
被告人被采取刑事拘留(设为时间点A),羁押一直持续,到判决生效后,执行刑罚,分为两种情况对羁押天数进行计算。
1、若判决为缓刑,则送达判决时应当变更强制措施(设为时间点B),此时间点之后,没有进行羁押,则当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A 到时间点B 的时间。
2、若判决为实刑,则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人交付执行(设为时间点C),被告人处于羁押状态,此状态一直持续到被告人被宣告无罪释放(释放日设为时间点D),则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C到时间点D,只对被告人被执行的刑期进行赔偿。
关于国家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首先一般国家赔偿的方式是现金进行赔偿,其次,国家赔偿金的计算式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的,第一种情况是
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的,赔偿金计算是按照国家的上一个年度的职工每天的平均工资。第二种情况如果侵犯的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要根据具体的花费进行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夫妻双方离婚房子小孩有一份吗
一、夫妻双方离婚房子小孩有一份吗?住房如果是婚后取得,或是登记夫妻俩姓名,住房就是夫妻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可以在离异时,把部分或是全部产权过......
·私人借钱赖着不还怎么办
私人借钱赖着不还怎么办(一)到期直接开口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
·苏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苏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苏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苏州市房屋拆迁补偿费用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
·双方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夫妻通过事实法律行为缔结了婚姻关系的,也就意味着日后有解除的一天,而解除婚姻关系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离婚。在这种情况对财产分割、债务处理都是必......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了两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1、当事人......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遭降薪合法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遭降薪合法吗?1、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遭降薪是不合法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
·长沙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鉴定是每个收到工伤的员工必须要办理的鉴定手续,工伤鉴定是在工伤认定的基础上进行的,工伤鉴定的记过决定了劳动者获得赔偿的金额,因此工伤鉴定......
·构成逃税罪的要件都?
构成逃税罪的要件都有哪些一、构成逃税罪的要件都有哪些(一)逃税罪的主体要件逃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扣代缴......
·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哪些,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哪些,原则有哪些?一、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哪些?1、合同履行的原则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
·老婆让房产证上加名字怎么办手续?
老婆让房产证上加名字怎么办手续?1、有房无贷加名字(1)需要准确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这三证以及其复印件;(2)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交易中心填写一......
·好意施惠无因管理的概念分别是什么
好意施惠无因管理的概念分别是什么?1、好意施惠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