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双方债权债务先后的履行

双方债权债务先后的履行当债权债务人互负债务时,且双方债权债务先后顺序时,怎样履行债务,谁先履行债务,是否可以互相抵消债务就成为了关注的焦点。并且这也关系到债务风险的问题,如果先偿债的债务人偿债后的得不到自己债务人的偿还,这样的风险是存在的。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互负债务的清偿法则。互负债务是指双方所负债务之间具有对价或牵连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履行和同等履行必须具备各方当事人所认同的同等价值。从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对双务合同的对价性,仅强调履行与对待履行之间互为条件,互为牵连关系,并不考虑履行性质及实际经济价值,但要求当事人遵循公平、等价原则。
  一、互负债务的履行
  1、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互负债务能抵销的条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互负债务,必须其给付种类、品质相同;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4、依债的性质可以抵消。
  三、互负债务不能抵销的情况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如果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和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期限。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争取抚养权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争取抚养权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夫妻之间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


·在交通事故中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交通事故未处理是可以进行起诉的,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十日内,交警必须出具事故责任鉴定书;如果对方全责,自己拿......


·闯红灯会拍到人脸吗
      会的。因为现在的摄像头的像素很高,设备也很先进,完全可以把人像拉近放大和刷脸。闯红灯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


·根据法律的规定基建费指的是什么?
      根据法律的规定基建费指的是什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基建费指的是在工程项目之中费建设单位投资的基本建设费用,通常基建费包括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的投资,......


·在买房时,并不是交完款项可以入住之后这间房子就属于买主了,要
      在买房时,并不是交完款项可以入住之后这间房子就属于买主了,要将所有手续全部办完才算是买房成功,其中包括最重要的房产证,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名字......


·企业转让是否买断企业所有债权债务?
      企业转让是否买断企业所有债权债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商业贿赂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商业贿赂给付方个人行贿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商业贿赂的收受方如果将收受的贿赂款归个人所有,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


·一、一方赌博离婚财产处理是什么?
      一、一方赌博离婚财产处理是什么?一方赌博的行为并不属于法定的过错行为,所以还是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来处理。有关婚姻过错行为是根据《民法典》(20......


·夫妻债权债务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夫妻债权债务协议范本是怎样的?债券债务是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处理的到的事情,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可以消除,也包括夫妻双方的关系。夫妻双方是可以相互......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太高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太高怎么办?1、交通事故对方要求责任认定以外的赔偿不用理会,如有必要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维权。2、因为责任认定已经包含了所有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