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复议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复议情况处理
1、赔偿请求人未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而直接提出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应当告知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2、收到复议申请的机关不是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的,应告知赔偿请求人向正确的复议机关提出申请。3、超过法定期限提起复议申请的,应决定驳回。请求人对驳回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赔偿委员会决定。4、赔偿请求人的复议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
二、刑事赔偿复议程序
这一程序不适用于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况。(1)刑事赔偿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2)刑事赔偿复议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或自复议决定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与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请求。
三、国家赔偿复议书的内容
1、赔偿请求人提起复议申请,也应当向复议机关递交申请书。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可以参照赔偿请求申请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时应附有赔偿义务机关的书面决定。2、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议;3、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2个月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期间届满的最后1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1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复议申请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可以申请顺延期限。在受害人对国家赔偿不满时,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国家赔偿复议,这时,国家赔偿的申请人可以先将国家赔偿复议书提交给相关部门,如果国家赔偿复议得到审批,就可以进入复议程序。同时,如果申请人对复议结果 不服的,可以向当地法院的赔偿委员会申请国家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很多时候,我们看到某一个商标就能联想到相应的产品,这样对产品的销售是很有帮助的。而实践中,有的人就会眼红别的......
·刑事案怎样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一、刑事案怎样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可直接向检察院控申处递交书面材料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
·刑事诉讼法关于技侦措施有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一种规定了如何进行诉讼的法律,说白了就是规定了如何打官司的法律。在实际案件中,侦查机关为了获取相关的证据,在必要的情况下需要采取......
·儿童在商场受伤,谁应该承担责任
儿童在商场受伤,谁应该承担责任一、儿童在商场受伤,谁应该承担责任在商场发生儿童受伤的情形,第一时间我们找到儿童受伤的原因,大致也即是两种情况......
·父母抚养子女到什么时候
相关法律中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而在我国只要已满18周岁就意味着成年了,那么是不是代表父母只需要抚养子女到18周岁呢?究竟法律中......
·遗嘱继承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
遗嘱继承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1、法定继承中,应当是尽义务少的少分,不尽义务的不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
·另案处理是不是告诉才处理?
另案处理是不是告诉才处理?一、另案处理是不是告诉才处理?另案处理并不是告诉才处理,而是由公安机关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规......
·诉讼标的与对象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标的与对象的区别是什么?诉讼标的是诉的两个构成要素之一,在任何一个诉中,都必不可少。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提出的要求保护的实体权利,被告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