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主物的先占的情形是否可以

无主物的先占的情形是否可以有些物品是没有主人的,这类物品就属于无主物,生活中也是很长的,比如在地面下挖出的物品,有的就属于无主物,无主物的先占问题也是热点话题,您都议论纷纷,同时争论也很多。无主物的占有权也是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断的。具体怎么判断,可以到下文了解。
  一、无主物的先占的情形是否可以
  我国民法里压根没有这样的规定。的确,“无主物”的先占取得早在罗马法中就有规定,并被许多大陆法系国家所承袭。同时从老百姓最朴素的认知出发,也很容易赞同这样的观念:既然是野外捡到的,谁捡归谁呗?问题在于,我国目前法律中规定“国家所有”的范围很广,且并未提到“无主物”可以先占先得。这样的法律是否应该修改和完善是一回事,但专家断言“民法规定”如何如何,记者则有闻必录,这造成的误会可就大了。
  二、无主物的权属
  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如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三、无主物占有既所有
  1、“无主物”的先占取得早在罗马法中就有规定,并被许多大陆法系国家所承袭。所谓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2、在民法上的原意,指的是对无主物的最先占有者可以取得该物的所有权。
  四、无主物占有既所有的法律规定
  1、按照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拾得人应当将拾得物交还失主,或者交给公安机关。如果已经确认拾得物是无主物,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2、对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也已明确规定应当参照拾得遗失物的规则处理,能够交还权利人的,返还权利人,不能返还的,送交公安机关。3、国内目前来说,不承认先占制度,无主物、遗失物、遗忘物不能属于拾得人(无主归公)。在国际法上,一般指的是国家可以占取无主地,取得对无主地的所有权。而所谓“无主地”,是指当时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先占是一个国家有意识地取得当时不在任何其他国家主权之下的土地的主权的一种占取行为,是一种领土的取得方式。无主物由于没有主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谁先得到就是谁的。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物品,比如矿产资源,这类资源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因此,对于无主物的占有要分类进行看待,但是您如果拿不准无主物是否能够占有,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可以用调休代替加班费吗?
      可以用调休代替加班费吗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以调休的方式代替加班工资,但是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只能按照《劳动法......


·故意伤害轻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伤害轻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故意伤害轻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故意伤害轻伤的量刑标准一般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刑法》......


·签订出版合同一般签几年?
      签订出版合同一般签几年?据调查,现在国内的出版合同授权期限一般为3到5年,很少有10年的。作者认为10年太长,在此期间出版物市场不知会发生什么变化,......


·私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协议是否具法律效力一般劳动合同
      私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协议是否具法律效力一般劳动合同,只要由双方签字确认,并且具有合同必备的条款的,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中有明确规定。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


·分公司注销后签订的合同的效力
      分公司注销后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分公司注销后签的合同应该由总公司继续履行。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注销后其所有对外......


·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一、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工资是职工因参加企业劳动,作为劳动报酬领取,并由企业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用人......


·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都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往往会发生很多的意外,对人身造成伤害,所以很多人会购买相关的保险,以保证在受到人身伤害是能够获得赔偿。那么,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都......


·质押占有改定交付是否生效
      质押占有改定交付是否生效?无效,交付作为动产质权的生效要件,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作另外的约定,否则无效。创设质权的行为应当公示,......


·离婚诉讼怎么个流程2023
      离婚诉讼怎么个流程2023一、离婚诉讼怎么个流程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


·女方再婚男方能拿回抚养权吗
      能。可以双方协商变更,协议不成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抚养权的变更,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一是双方协商解决变更,另外一种是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