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童工的介绍人怎么处理?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就属于童工。我国禁止企业招聘、使用童工,对于使用童工的企业,会处以行政处罚,并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一般情况下,童工都是有人介绍给企业的,那么童工的介绍人怎么处理?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童工的介绍人怎么处理?
  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二、企业使用童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童工如何认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 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讲到这里,本文告诉了您童工的介绍人怎么处理,按照法律规定,为企业介绍童工的单位和个人,会按照每介绍一名罚款五千的标准给予罚款,并且吊销职业介绍证。而企业使用童工的话,劳动保障部门也会处以行政处罚,并限期改正。企业在规定期限不改正的,会被加重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


·婚后继承遗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么
      婚后继承遗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么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


·意思表示瑕疵是什么意思有哪些
      意思表示瑕疵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种类一、意思表示瑕疵是什么意思意思表示是由内心的意思和外部表示所构成。意思与外部表示不一致以及意思表示不自由,是......


·工伤鉴定后需进行第二次手术费用谁承担?
      工伤鉴定后需进行第二次手术费用谁承担?员工工伤伤残鉴定之后还需要二次手术,费用依然是可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进行报销。如果伤情发生重大变化,那么可......


·2023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诈骗类犯罪当中其实包括了很多的罪名,常见的就有合同诈骗罪、保险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等,然而在无法认定为特殊诈骗罪的时候,往往都是按照诈骗......


·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


·雇佣关系与侵权责任竞和怎么处理?
      雇佣关系与侵权责任竞和怎么处理?一、雇佣关系与侵权责任竞和怎么处理?雇佣关系中存在侵权行为的,例如侵害受雇佣者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的,适用......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子女是否可以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子女是否可以可以,土地使用权赠与是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相对人,相对人予以接受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


·配电箱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配电箱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配电箱购销合同范本买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债权人撤销权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债权人撤销权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一、债权人撤销权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过继转移后的孩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过继转移后的孩子是否享有继承权实际上,“过继子”与“过继父母”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的关键在于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如果形成就是收养关系,双方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