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隐藏物与埋藏物的区别是什么?

隐藏物与埋藏物的区别是什么?我国的历史悠久,地下埋藏着大量物品,对于这类没有人领取的物品,在法律上也有概念,分为埋藏物、隐藏物和遗失物。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公民挖到埋藏物将其上缴国家的事情。隐藏物和埋藏物意思非常接近,但是还是有一定区别的。那么隐藏物与埋藏物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隐藏物与埋藏物的区别是什么?
  隐藏物又称“隐蔽物”。指隐藏于不动产或动产之中、所有权不明的物。隐藏物的特点是所有权人不明;不具有显而易见性;一般是动产。但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不属于隐藏物。关于隐藏物的归属,现代各国民法大都规定发现人能够享有部分或全部的所有权。我国民法对所有人不明的隐藏物,视为无主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同时,该条还规定,对于所有权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在上缴国家之后,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根据《民法通则》第79条和《物权法》第114条的规定,隐藏物与埋藏物有同一法律地位。所谓隐藏物,是指放置于隐蔽的场所,不易被发现的物。如天花板上搁置的物、屏风中夹带的物,都是隐藏物。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与隐藏物的归属,根据该条的规定,归国家所有。但这并不是说埋藏物或隐藏物一经发现,都毫无例外的归国家所有。有埋藏物或隐藏无被发现后,如果埋藏物或者隐藏该物的人或者其继承人能够证明其合法的所有权或者其继承权时,应当将发现的埋藏物或者隐藏物交还给埋藏或者隐藏该物的人或者其继承人,以保护合法财产权利。只有确实查证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的所有人不明时,才归国家所有。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人,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发现埋藏物应该如何处理?
  埋藏物是指埋藏于地下的物品。埋藏物品的人,称埋藏人。发现埋藏物的人,称发现人。发现人发现埋藏物,可视情况分别处理:1、能够判定埋藏人,且埋藏物不易为他人发现,发现人可以不挖取埋藏物,并将埋藏物继续掩埋好,且将发现情况告知埋藏人。2、能够判定埋藏人,且埋藏物易为他人发现,发现人可依前种情形处理,也可以将埋藏物挖出,交还埋藏人。3、不能判定埋藏人,且埋藏物不易为他人发现,发现人可以不挖取埋藏物,并将埋藏物继续掩埋好。发现人可以将发现情况告知有关单位或者公安机关。四是不能判定埋藏人,且埋藏物易为他人发现,发现人可依前种情形处理,也可以挖取埋藏物,按拾得不知遗失物丢失人的遗失物的办法处理。发现人发现的埋藏物倘若是文物,应依文物保护法处理。综上所述,隐藏物与埋藏物在法律地位上是一样,对于二者的处理方式,法律都规定了要上缴国家。隐藏物与埋藏物的区别主要是认定方面,埋藏物是埋于地下的,而隐藏物则不同,既可以是地下,也可以是地面之上。公民捡到埋藏物后,能够确定产权人,要及时告知,不能确定的,要将情况上报给有关部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侵权名誉权可以报警吗2023
      侵权名誉权可以报警吗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根据我国的《治......


·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金能够撤回吗?
      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金能够撤回吗?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金肯定是不能够撤回的;认缴并非不缴纳,认缴了多少即需承担多少的责任,必须全部实缴后才能撤回......


·遗失物品金额大立案不?
      遗失物品金额大立案不?一、遗失的原因遗失的原因可能是盗窃也可能是诈骗,两种罪名的刑事立案的起刑点不一样。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一千元,诈骗罪的起......


·证人出庭作证保证书?
      ?证人出庭作证保证书这个保证书的主要目的是让证人自己保证在法庭上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与案件相关的,并且是真实可靠的,可以将自己的话作为判案的依据......


·婚内怀别人孩子重婚罪会怎么判刑
      一、婚内怀别人孩子重婚罪会怎么判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离婚时怎么分配共同财产
      离婚时怎么分配共同财产一、协议分割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但是需要注意......


·国家规定加班补助如何给的?
      国家规定加班补助如何给的?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


·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法规有哪些规定?
      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法规,依据民法通则,高空坠物属于特殊侵权民事纠纷案件,高空坠物一般都是过失,如果公开坠物造成人员伤亡,应当属于过失犯罪,......


·一、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吗?
      一、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吗?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


·合同每逾期违约金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每逾期违约金的种类有哪些?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


·法院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离婚?
      法院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离婚?一、法院裁定离婚案管辖异议的依据是什么?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