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否合法?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否合法?现在大部分人都希望能够自己当老板,但是能够用于投资的资产却不是很多,所以有不少人开始希望可以用土地使用权来进行出资,但是又因为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而使用权有很多的限制条件,所以不少人会怀疑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否合法?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土地所有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都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这里主要讨论土地使用权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问题。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实际上是将土地使用权以货币估价投入到企业中作为出资的一种形式。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主体是否发生变化,来判断这种出资方式是土地使用权转让还是土地使用权出租。对于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可以进行转让、抵押等,其作价出资没有法律障碍。但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作价出资,应当进一步分析。根据国务院55号令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因此,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无权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但是,并非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权人都不能处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如果符合一定条件,经依法批准后,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前提条件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一同转让、出租和抵押。尽管这种情况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被动式”地跟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流转而流转,但这仍然为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提供了合法途径。综上所述,划拨土地使用权并不是企业的财产,企业无权对其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处分,所以企业不能单纯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但是企业可通过以其所有的在划拨土地上建筑的厂房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作价出资,来促使划拨土地使用权被动作价出资。这种被动式流转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一是国家先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再进行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国家成为新企业的股东。二是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补交或以转让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成为新企业的股东。而且在我国的公司法上对于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相关问题也做了详细的介绍。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并不能够成为公司的财产之一,但是如果是用土地上的建筑来出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企业的财产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时幼儿抚养权是怎么认定的?
      离婚时幼儿抚养权是怎么认定的?一、离婚时幼儿抚养权是怎么认定的?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浙江省高院醉驾驾照吊销的时间是多久?
      一、浙江省高院醉驾驾照吊销的时间是多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


·女方起诉离婚原告转成被告要求退彩礼是否合法?
      男女双方在结婚时女方带嫁妆,男方给彩礼是中国的传统习俗。其中男方所给的彩礼就是我们平时说的聘金。如果夫妻双方婚后生活不和谐,甚至要离婚时,有......


·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样的?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


·公司法人需要占股多少 有哪些责任?
      公司法人需要占股多少,有哪些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法人是具有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所以可以不占公司股份。二、公司......


·重婚案件的受案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
      重婚案件的受案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一、重婚案件的受案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


·民事诉讼结案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结案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案,一审结案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二审结案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


·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人民法院通过公正高效地审理征地拆迁行政案件,存在问题:  1、补偿范围窄、标准低。拆迁补偿价与市场价格相去甚远,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


·建筑劳务分包都能承担什么工程
      建筑劳务分包都能承担什么工程一、建筑劳务分包都能承担什么工程建筑劳务分包能承担什么工程要看分包单位的资质,分包工程与其资质相对于,没有资......


·夫妻财产可以赠与女儿吗
      夫妻财产可以赠与女儿吗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一条规定......


·离婚开庭女方答辩技巧是什么?
      离婚开庭女方答辩技巧是什么?当事人在法庭上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进行陈述。具体的陈述内容,应该根据自己案情发展,灵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