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解除劳动关系补充规定有哪些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就此建立了劳动关系,双发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自己辞职,又或者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补充规定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解除劳动关系补充规定
  
  ―、目的
  
  为规范公司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及相关保险事宜,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与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直接及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简称“公司”〉在中国大陆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中外籍员工(简称“员工”)。
  
  三、离职经济补偿的计算规则
  
  (一)本规定生效曰0013年10月1曰)及之后入职的员工,离职补偿由以下项数累计构成:
  
  1、从员工入职之月起,每月按照其当月标准工资的十二分之一预提离职补偿额,逐月累计;
  
  2、离职时另行给予离职当月一个月标准工资作为颠外补偿,离职当月尚未发放工资的,为上月的月标准工资额。
  
  (二)本规定生效曰之前0013年9月30曰及之前)在职的员工,离职补偿由以下项数累计构成:
  
  1、自入职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旧止的离职补偿额,仍按照原华为董字(2007)01号《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补偿规定》的具体规定核算、计提;
  
  2、2013年1-9月的离职补偿额,按照员工个人2013年9月份的月标准工资颜,计提一个月工资;
  
  3、自2013年10月1曰起,每月按照其当月标准工资的十二分之一预提离职补偿额,逐月累计;
  
  4、离职时另行给予离职当月一个月标准工资作为颜外补偿,离职当月尚未发放工资的,为上月的月标准工资额。
  
  员工只有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可获得离职补偿的情形下,才有权获得相应的离职补偿。以上计算规则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解释为每名员工均有权获得离职经济补偿。
  
  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离职经济补偿
  
  (一)劳动关系因以下情形之一解除或终止的,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1、经公司提出,员工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2、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经公司同意的;
  
  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订劳动合同的;
  
  4、其他应依法给予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情形。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疔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彳非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其他法定应给予离职补偿的情形。
  
  (二)劳动关系因以下情形之一解除或终止的,公司不支付离职经济补偿:
  
  1、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w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且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3、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因触犯法律被拘留、劳教的。
  
  4、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童制度(包括对个人身份/经历等造假欺骗公司)的;
  
  5、员工从事第二职业的。
  
  五、经济补偿的发放
  
  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属于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情形的,员工应与公司签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并在一个月内按照公司要求办妥工作交接和各项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咅类离职文件、迁出户口与人事档案、交回办公设备、卡证等〉,否则公司有权不支付离职补偿。公司支付离职补偿的,在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公司将经济补偿核算并发放给员工本人。
  
  六、保险的处理
  
  员工同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公司依法不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辞职员工原则上应自行到当地政府社会保险机构以个人名义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社会保险费用。
  
  为保证辞职员工同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在未获得新的保障前,其社会保障的一定延续性,辞职员工可在自行支付社保费用的前提下,委托公司人事服务中心代办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
  
  员工享受的由公司出资购买的商业保障〈包括人身意外伤害、重大痪病和寿险等)在员工辞职后原则上应予以中断,但在公司未向商业保险公司提出终止要求前仍然有效,最长期限为六个月。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解除劳动关系补充规定的相关问题的全部解答,总共有六个大的方面,我们都知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双方都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了特殊情况之外,国家法律对于解除劳动关系这一方面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专利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一、专利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专利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一、专利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1、实施许可权。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2、转让权,专利权可以转......


·父母指定给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父母指定给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父母指定给夫妻一方的财产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如果明确给一方的,应当是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没有明确是......


·怎么提管辖权异议?
      怎么提管辖权异议?怎么提管辖权异议?首先明确一下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


·别人欠钱四年了一直不还钱怎么办
      别人欠钱四年了一直不还钱怎么办一、别人欠钱四年了一直不还钱怎么办?应该在诉讼时效内起诉,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正本一份......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哪些?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商业秘密类型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如下:1、技术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工......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变更对其他土地使用转让合同的影响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变更对其他土地使用转让合同的影响天下之大,莫非王土的封建思想早已经离我们而去,但是土地收归国有的政策还是延续至今。土地收归国......


·刑事案件多少金额立案?
      刑事案件多少金额立案?一、刑事案件多少金额立案?1、盗窃案个人盗窃数额达到700元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


·股东所拥有的权利包括哪几种
      股东所拥有的权利包括哪几种一、股东所拥有的权利包括哪几种1、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


·怀孕女职工被逼辞职如何处理?
      ?怀孕女职工被逼辞职如何处理?因怀孕检查请假被辞退可以向上级劳动主管部门要求继续的履行劳动合同,此时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


·重庆市长寿区寿湖镇回农村4组征地批复
      重庆市长寿区寿湖镇回农村4组征地批复  重庆市长寿区寿湖镇回农村4组征地已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即将开展征地工作,被征地居民可通过网站平......


·我国法律规定的担保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的担保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担保一般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关于财产等诸多事项的事先确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