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交通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噪声的污染源有很多,我们经常发现,住在交通要道的周围的居民就会发现交通噪声污染是非常严重的,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给居民的身心健康带来危害,近几年国家也在大力的整顿之中,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那么交通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交通噪声
  
  交通噪声是主要指机动车辆在市内交通干线上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其他运输工具,飞机、火车、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如飞机、火车、轮船等)在飞行和行驶中所产生的噪声。
  
  常见的交通噪声问题有机场噪声、铁道交通噪声、船舶噪声等噪声问题。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二、交通噪声特点
  
  1、排气噪声
  
  排气噪声是汽车的主要噪声源,它通常让其他噪声要高10~15dB(A)。排气噪声主要是由发动机排气阀周期性开闭所产生的压力脉冲激发气流振动而产生的,噪声能量主要分布在200Hz以下的低频区。
  
  汽车车辆的排气噪声的大小与发动机转速和负荷情况有关系。发动机在不同转速下其排气噪声的差别很大,转速增加10倍,其排气噪声级增加45dB(A),即排气噪声声强与转速的4.5次方成正比。发动机有负荷时,由于排气压力的增加,排气噪声也要增加,据测定,车辆在全负荷时,其排气噪声要比空负荷时高出15~20dB(A)。
  
  2、发动机噪声
  
  内燃机机壳噪声是由于机械力作用和气缸中气体受压缩并燃烧产生的气体压力作用在活塞与气缸壁上而产生的,两者都能引起发动机外表面振动而辐射噪声。内燃机噪声和它的燃烧方式、发动机结构、转速、排量、负荷等因素有关,其中,燃烧是主要的噪声源。
  
  3、轮胎噪声
  
  当车速达到50km/h以上时,轮胎噪声就显得很突出了。轮胎噪声是一种高频性噪声,主查由轮胎花纹和路面之间互相挤压空气所产生的。其中轮胎花纹形状是影响轮胎噪声的重要因素。横肋状花纹噪声较大,竖肋状花纹噪声较小,轮胎噪声变动范围是相当大的。
  
  三、交通噪声排放标准
  
  交通噪声的评价有几种表示方法:
  
  ①百分声级。常用的有A声级的统计值L10、L50、L90。如L10表示有10%的时间超过这一声级,L50相当于交通噪声峰值的平均。
  
  交通噪声
  
  交通噪声
  
  ②等效声级Leq。对于正态分布的交通噪声如d=L10-L90,则
  
  ③昼夜等效声级Ldn。将夜22时到早6时所测得的各声级值均加10分贝后,同早6时到夜22时所得的各声级值按能量平均,求出Ldn。④噪声污染级Lnp。
  
  ⑤交通噪声指数TNI。TNI=L90 4d-30。单位都是分贝。
  
  当车流量V(辆每小时)大于1000,平均车速为S(公里每小时)时,在距交通干线的中心线d(米)处的交通噪声,可按下式计算:
  
  L50=11 10 lgV-10 lgd 20 lgS
  
  也可以计算单个车辆的运行噪声。设测点距地面1.2米,距交通干线的中心线15米处,考虑发动机与轮胎噪声的总和并对大量的车辆予以平均,对于卡车:
  
  LA=83.6(S<48公里每小时)
  
  交通噪声
  
  交通噪声
  
  (S≥48公里每小时)对于小客车:
  
  等效声级Leq的计算方法如下:
  
  Leq=10 lgV 22 lgS Δt Δd Δw C式中△t为卡车所占的百分数的修正值;△d为测量点和交通干线中心线的距离变化的修正值;△w为道路宽度的影响;C为常数
  
  以上文章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关问题的解答,初次之外,还有交通噪声的特点,从文章之中我们知道,交通噪声的特点有排气噪声,轮胎噪声和发动机噪声,由这些组成交通噪声,行文至此,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的知识,欢迎点击下面的延伸阅读部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刑诉法第79条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检察院在审理案件时所必须要遵守的法律规定,虽然该法规的应用时比较广的,但是依旧有不少人不知道刑诉法第79条是什么,故而不知道司法机......


·债权债务转移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转移是指什么?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


·夫妻离婚的时候不分共同财产可以吗?
      夫妻离婚的时候不分共同财产可以吗?一、夫妻离婚的时候不分共同财产可以吗?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


·交通安全违法该如何扣分
      交通安全违法该如何扣分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


·在我国如何进行域名备案,域名首次备案
      在我国如何进行域名备案,域名首次备案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域名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


·只有签字没有公证的协议有效吗
      只有签字没有公证的协议有效吗?任何合同协议都是需要双方签字确认的,很多人认为签订的协议必须要进行公证才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公证是国家的公证......


·公安行政处罚公开有什么规定?
      对于行政处罚我们您都是有着一定的了解的,行政处罚对于我们生活来说也是非常的接近的。行政处罚是对违反我们国家法律的人或者公司企业做出的处罚,我......


·借条快到期了应该怎么办
      借条快到期了应该怎么办一、借条快到期了应该怎么办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在被告下落不明,或......


·可以打确认合同有效的官司吗?
      可以打确认合同有效的官司吗?可以打确认合同有效的官司,发生纠纷的话,完全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


·民法总则中规定公司法人可以变更吗
      民法总则中规定公司法人可以变更吗?我们都知道法人是一个社会团体或者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每个公司都是需要法人和法人代表的。在公......


·受到工伤的员工和家属对于工伤赔偿再怎么着急也是无用的
      受到工伤的员工和家属对于工伤赔偿再怎么着急也是无用的,并且就算是工伤鉴定程序已经正式结束了,赔偿款项也不会马上的就打入到自己的账户当中的。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