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医疗事故责任为什么是民事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为什么是民事责任?一、医疗事故责任为什么是民事责任?
  构成医疗事故的绝大多数案例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多以经济赔偿为主。我国民法是调整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医疗事故法正是调整一定范围的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是调整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作为民事主体的法人(医疗单位)或者公民(病员及家属),在医疗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的、对等的。医疗单位给病人看病要求收费,这是医疗单位的权利;病人应付款看病,这是病人应尽的义务。如果病人在接受治疗中因医疗事故人身健康受到损害和经济损失,受害人有要求补偿的权利;责任人对受害人的损害及经济损失应给予合理补偿,即应体现民法中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
  我国的老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8条规定:
  (1)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医疗事故补偿费,由医疗单位支付给病员或其家属。病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不得给予了医疗事故补偿费而削减病员或其家属依法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和生活补贴。
  (3)病员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医疗单位支付。
  二、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看来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需要如此表述而已。
  当然,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结论只是专家证言性质,在人民法院来说仅能起到证据的作用,没有绝对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之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如果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可以单独就责任程度问题(即原因力分析)再提交人民法院法医室或委托有关专家作出认定。
  在现实生活中,当医疗事故发生,都有事故责任程度划分的问题存在,医疗事故责任分为四项,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还有轻微责任。您最好对相关内容有所了解后在进行办理,避免自身利益遭到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联系与区别分别是怎样的
      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联系与区别分别是怎样的?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所拥有的两种不同的权利行为,两者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但却是完全不相同......


·劳动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对每一个职工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为了能很好的保障自身的薪酬、福利等正常享受,无论在什么企业单位做什么工作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


·借款合同违约金和利息能否同时主张
      借款合同违约金和利息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与利息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违约金是基于对方当事人违约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利息则是基于迟延履行所应支付的......


·法律上对童工的定义和界定标准是什么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
      法律上对童工的定义和界定标准是什么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


·协议离婚在本地办理离婚手续吗?
      协议离婚在本地办理离婚手续吗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因而,夫妻协议离婚的......


·刑法中放火罪是不是危险犯
      刑法中放火罪是不是危险犯?放火罪是典型的危险犯,行为人只要实施这些危险的行为,不要求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就可以构成犯罪既遂,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


·无偿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工资吗
      无偿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工资吗不是的。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离职当天用人单位要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付清工资的......


·昨晚喝酒今天开车算醉酒驾驶吗
      喝酒的时间并不能作为酒驾判定的依据,酒驾是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


·海事法院同级是什么法院 海事法院的管辖特点有哪些
      海事问题是发生在海域中的,海事问题或者海事案件的发生需要由海事法院开庭审理,海事法院的管辖权的问题在法律上是有规定的,对于海事法院同级管辖权......


·2023年最新的绑架罪的认定标准
      最新的绑架罪的认定标准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


·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到农村买房是近年来不少城市常常会出现的一种现象。然而法律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在进行农村房屋买卖时,不具备这些法律要求的条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