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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离职提前几天通知单位

无论是在试用期还是转正之后,作为劳动者其实都是可以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的,但为了保护单位的利益,我国法律中也规定员工在离职的时候,需要提前通知单位才行。那通常在试用期离职提前几天通知单位就可以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离职提前几天通知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二、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注意什么问题
  用邮件的方式辞职是不行的,邮件通常没有证据的作用,且邮件保留在企业的服务器里,离职员工不容易提取证明。
  员工这时需要书面形式的辞职信,在纸质的辞职信上,需要有员工亲笔签名,辞职信一般交给直接上级或企业的人力资源部。
  辞职信给了企业,员工怎么能证明自己已经按劳动法的要求,用“书面”形式通知企业了呢?员工这时能做的,只能是在递交书面辞职信的时候,跟企业要一个收到辞职信的回执。
  如果这个不太容易办到,那只能用人证,人证在劳动仲裁的时候可能有用,在法庭通常效用不高,因为人证一般是企业的同事,法庭可以认为是利益相关者。
  在试用期内,法律对劳动者辞职的要求不是很严格,此时一般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单位就行。但如果是在转正之后,则就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了。而要是劳动者在试用期离职提前没有3日,由此为单位造成的损失,也是需要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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