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种类都是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种类都是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类型有哪些?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调取,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可以自行决定调取。这些情形主要包括:
  ①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②涉及身份关系的。
  ③涉及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④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⑤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二、法院调取民事诉讼证据的有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在收到通知书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复议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上述三条规定了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条件、时限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因此当事人在进行诉讼中应特别注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我们在进行调取证据的时候,是需要考虑调取的类型的,对于民事诉讼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更是如此,一般是我们在进行取证的时候,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进行,但是如果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可以由法院来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驾驶员酒驾判缓刑交多少罚金
      驾驶员酒驾判缓刑交多少罚金一、驾驶员酒驾判缓刑交多少罚金?罚金标准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的,法律上没有统一的规定,罚金标准和缓刑判决......


·购销合同范本简洁版怎么写?
      购销合同范本简洁版怎么写?购销合同是供需双方必须谙熟的一个合同之一。我们整理出了购销合同范本简洁版。购销合同范本简洁版的合同中有写明了包括......


·收养关系解除也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
      收养关系解除也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收养关系解除也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试用期辞退员工如何合法操作?
      试用期辞退员工注意4个法律要件:  与解除正式劳动关系相比,试用期内的解除条件要稍低,但也并非随便就可让员工走人。一般来说,企业在试用期通过考......


·刑事诉讼法鉴定的流程具体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鉴定的流程具体有哪些司法鉴定流程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


·变更抚养的程序怎么办理?
      变更抚养的程序怎么办理?成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离婚时双方协商或者是法院判决所依据的情况伴随着孩子的成长也会发生变化。为了孩子的健康以及成长......


·根据婚姻法规定二婚登记需要离婚证?
      根据婚姻法规定二婚登记需要离婚证?一、根据民法典规定二婚登记需要离婚证?办理二婚登记需要离婚证,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


·征用土地使用管理费收费标准
      征用土地使用管理费收费标准住在农村的朋友经常遇到这样一个情况就是政府会征用农民名下的地去做乡村建设,当然政府也会给予相应补偿费用,以及明文规......


·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
      您从关注物质层面到关注精神层面的转变中,离婚的问题也不再局限于财产分割这一部分,如果遇到丈夫有小三的情形,妻子往往会认为自己受到严重的精神伤......


·划蹭肇事逃逸处罚是什么?
      划蹭肇事逃逸处罚是什么?1.行为未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处理。肇事者违章肇事如果只是致被害人轻微伤、轻伤或者只是造成了牲畜(如猪、牛、羊等......


·一、出租人可以和次承租人签订解除协议吗?
      一、出租人可以和次承租人签订解除协议吗?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