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产权年限和使用年限如何进行计算?

说到房屋产权的问题,我们就不得不提一下房屋的使用年限,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且产权年限和使用年限之间是有很多的区别的,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也是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和标准的。那么,我们该如何进行计算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产权年限和使用年限是什么
   1、产权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房屋产权年限从批地之日算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几年、60几年的。
  (2)房屋产权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尤其显得重要,不少业主在购房时不禁产生疑问: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使用年限
  房产证的使用年限和房屋使用年限是两码事。房屋使用年限根据房屋的结构、建筑质量、维护情况、地质状况等不同,有不同的经济耐用年限。一般砖混结构50年、钢混结构60年。房产证的使用年限:没有使用年限的说法。我认为你可能是说土地的使用年限,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住宅土地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住宅建设用地最高出让年限是70年)。这样可以理解为房产证的使用年限为无限的。
  在我们进行计算产权年限和使用年限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对于它们的概念有一定的了解,而且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产权年限是从批地之日开始进行计算的,对于使用年限来说,房屋使用年限根据房屋的结构、建筑质量、维护情况来进行判断的,我们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做出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内容?
      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一、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


·15种过失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15种过失犯罪的罪名有哪些?一、15种过失犯罪的罪名有哪些?《刑法》第115条:【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一般支付子女抚养费到几岁
      一般支付子女抚养费到几岁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


·职工怀孕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职工怀孕期间的工资怎么算?职工怀孕期间的工资的计算方式是发放其本人的基本工资,除此之外还有生育津贴,应当按上一年度职工的工资月标准来支付。女职......


·包办婚姻效力有哪些方面
      包办婚姻是指父母强迫他人的婚姻,这种行为是对婚姻自由的严重干涉与破坏。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这种属于包办的婚姻都是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受害人可......


·双方打架怎么处理案件?
      因为打架进入派出所的人不在期数,为什么打架会被抓进派出所了?因为你违法了,打架是一个违法了行为,那么双方打架怎么处理案件?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


·打架斗殴多长时间结案?
      打架斗殴多长时间结案?打架斗殴事件在发生之后,一般公安机关都会介入处理,对于司法机关处理的民事案件,都是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审结的,但是不同......


·恶意抢注商标后维权的规定如何?
      恶意抢注商标后维权的规定如何?《商标法》第六十五条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


·鉴定为工伤后的待遇是多少?
      鉴定为工伤后的待遇是多少?先到劳动部门认定工伤,然后进行工伤等级鉴定,按鉴定等级享受工伤待遇。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


·摩托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是怎么规定的?
      摩托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算?按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计算公式计算:1、单等级残疾赔偿金计算残疾赔偿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