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裁决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公司在招聘到员工之后,会与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但实践中,公司有可能因为员工失职或有过错而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因为公司自身的原因需要裁减员工,这两种情况下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但是实际操作中,由于双方意见不同,需要裁决解除劳动关系。下面就一起去看看到底怎么裁决劳动关系。
  
   一、裁决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危险作业Σ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λ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λ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是因为员工自身的问题如员工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员工确实无法胜任此工作的,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但如果是由于员工伤残等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的,或由于企业自身的原因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告知员工,并支付给员工一定的补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市区逆向行驶如何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一些没有隔离栏的路口,常常出现驾驶员打转压黄实线现象。一些驾驶员往往缺乏应有的公德心,比如常常出现......


·离婚案件财产证据如何收集
      一、离婚案件财产证据如何收集?1、双方有财产约定——提交协议书;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银行帐号;3、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


·加盟时签了合同想毁约怎么办?
      加盟时签了合同想毁约怎么办?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加盟合同后,如果加盟方想毁约的,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毁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单位辞退员工哪些情况要补偿
      辞退员工哪些情况要补偿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


·拆迁公司拆迁房屋需要什么手续?法定的程序是什么
      拆迁公司拆迁房屋需要什么手续?法定的程序是什么  一、拆迁公司拆迁房屋需要什么手续?法定的程序是什么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


·有固定收入的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


·一、在成都买房子条件是什么?
      一、在成都买房子条件是什么(一)一次性购房1、未婚: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成都市一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


·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
      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二、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


·刑事案件从检察院批捕到判决多久
      一、刑事案件从检察院批捕到判决多久?从逮捕到判刑的时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需要说明的是,批捕之后还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说,......


·对于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我们身边发生的事情是有很多的
      对于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我们身边发生的事情是有很多的,其中就有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发生。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用人单位方面对员工进行解除,其......


·什么样人适合监视居住?
      什么样人适合监视居住?一、什么样人适合监视居住凡具有下列八种情况之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