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债消灭的情形:
  一、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
  二、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同类给付债务,各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行为。抵销权为形成权,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效力。
  1、法定抵销要件:
  (1)必须是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给付种类、品质相同。
  (3)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但有两项例外:
  A、在破产时债券人享有破产抵销权,均无须届清偿期
  B、主张抵销的一方的债权到清偿期对方被抵销之债权没到清偿期的也可以主张抵销
  (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 例如基于人身损害赔偿而发生的债权,加害人一方不得主张抵销。
  注意:主张抵销之一方的债权必须没有过诉讼时效。对方的债权过诉讼时效仍然可以抵销。
  2、抵销的方法:需要向债权人做抵销的意思表示(不以被抵销一方的同意为必要),抵销权人主张抵销应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该通知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3、抵销的效力:双方互互债务消灭,抵销具有溯及力
  三、提存:是指债务人在其债务已到履行期限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履行义务,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有关部门予以保存而消灭债权债务的制度。
  1、事由: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能够未确定继承人。
  (4)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5)其他基于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履行的情形。
  2、标的:
  (1)提存的标的,为债务人依约定应当交付的标的物。
  (2)提存的标的物,以适于保存为限。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3、效力:
  (1)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3)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4)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四、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债的关系的单方行为。
  五、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原则上导致债权消灭,两种情况例外:
  1、债权作为第三人的权利之标的;
  2、票据债权在到期之前转让到债务人手中不消灭。
  债务债权出现后,我们要做的就是清偿债务债权,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如果不够了解的话很容易导致一些不必要的问题出现,所以我们需要对债务债权关系的情形进行了解,当然企业遇到的问题可能会有一定的特殊性,想要解决问题的话我们需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房产证上写的我俩的名字这个房子是属于共有的吗?
      房产证上写的我俩的名字这个房子是属于共有的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


·行政复议会有受理通知书吗
      有的。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查,确认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而决定受理所制作的文书。......


·酌定量刑情节的标准情形有哪些?
      一、酌定量刑情节的标准情形有哪些?以是否由法律明文规定为标准划分的量刑情节类型量刑酌定情节主要包括: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犯罪手段、犯罪人......


·劳动合同到期能领失业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能领失业金吗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因此失业的,如果没有再就业的,是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过失杀人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1、二者的主观故意不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属于过失,即行为人应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对方死亡,但因疏忽大意以而没有预......


·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
      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最佳证据规则概念是什么行政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后需要对取得的证据材料进行认证,以确定哪些证据材料可以作为......


·工伤事故发生后应该怎么处理
      工伤事故发生后应该怎么处理一、工伤事故发生后应该怎么处理1、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有哪些?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会组织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工程从规模和层级上分为检验批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


·盗窃不认罪找不到脏物怎么样进行量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盗窃这种行为还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盗窃罪在刑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必须要严格符合,才能够进行......


·新重婚罪管辖地法院怎么确定?
      一、新重婚罪管辖地法院怎么确定?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贿赂怎么判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贿赂怎么判刑?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贿赂怎么判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贿赂应当按照我国刑法当中390条所规定的行贿罪来进行三年以下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