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微信是当前非常热门的网络社交软件,通过微信我们能够快速的和他

微信是当前非常热门的网络社交软件,通过微信我们能够快速的和他人得到联系,不管是在工作方面还是在生活中,微信都是非常好的社交软件,能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但当前还有很多心怀不轨的人利用微信做一些违法的事侵害他人的权益。那在微信聊天诽谤可以成立吗?
  
   一般来说,中国有关网络诽谤的民事侵权成立,须具备以下两个要件:
  1、要有损害行为。就是指行为人为通过网络传播了有损特定人名誉的文字、图片或语言。
  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行为人明知传播内容必然或可能会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却希望和放任结果发生的,为故意。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的,为过失。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下称《解释》)公布。该司法解释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标尺。该司法解释子2013年9月10日起实施。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诽谤罪在我国是比较常见的,因为人们总是容易情绪话来处理一些问题,而且言论方面的法律普及当前还不够,很多人对此还不够了解,特别是网络的诽谤问题,多数人还不够了解,微信聊天诽谤的情况虽然经常出现,但还有很多人对此不够了解不知道怎样才算是网络诽谤,所以网络诽谤的成立条件是需要我们去了解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对于取保候审折抵拘役么?
      对于取保候审折抵拘役么?一、对于取保候审折抵拘役么?取保候审不是羁押,不能折抵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


·异地被追尾赔偿责任怎么认定?
      开车去外地的时候却不幸遭遇了追尾车祸,在寻求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却被告知因为是异地所以办理非常麻烦,就只能首先向肇事的司机索要修理车辆撞坏后所......


·自立遗嘱怎么辨别真假?
      自立遗嘱怎么辨别真假?自立遗嘱辨别真假可以进行公证,或者向法院起诉。去法院起诉之后,法院会根据当时人的请求或者是自行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于真......


·解除取保候审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


·刑事案件管辖移送申请由谁批准?
      一、刑事案件管辖移送申请由谁批准?一般是由申请移送的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的,刑事案件中的移送管辖的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


·交车船税需要什么
      交车船税要带的资料需要看是个人车辆还是单位车辆。纳税人申报缴纳车船税应提供以下资料:(一)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及复印件。(二)单位车辆,提供......


·上海公司法人变更代理的流程、所需资料有什么?
      上海公司法人变更代理的流程、所需资料有什么?公司法人变更是一件繁琐的事,并且如果变更法人是不同的行业需要准备的资料是不同的。如果你对这方面......


·车祸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
      车祸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发生车祸时不幸的,车祸致人死亡是万万不幸的。在万万不幸中,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还有死亡赔偿金。那么,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遗嘱执行人制度中执行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遗嘱执行人制度中执行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遗嘱执行人有下列权利和义务:1、审查遗嘱是否合法真实;2、清理遗产债务;3、按照遗嘱内容向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


·鼻子出血司法鉴定依据是什么
      一、鼻子出血司法鉴定依据是什么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以下情形构成轻伤:第十条鼻损伤(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刑标准是什么?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