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司法鉴定文书鉴定的注意事项是什么样的?

司法鉴定是法院对案件裁判的重要依据,在不少案件当中,都需要对于案件当中的文书部分进行鉴定,当然对于司法鉴定当中的文书鉴定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当然国家对于这些也有一定的规定,那么司法鉴定文书鉴定的注意事项是什么样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
  
  文书司法鉴定,主要包括:笔迹真伪鉴定、图章真伪鉴定、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件制作工具鉴定、伪造文件鉴定、纸张及笔墨成份鉴定等,具体鉴定如下:
   (一)笔迹真伪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是否为当事人所写进行鉴定。
  要求:
  1、原则上为原件,如确实无法提供原件。
  2、样本材料(当事人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材料)原则上为原件。样本材料中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与检验材料中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应为同一时期(同一年,或上下相差二年为宜,特殊情况下,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再作具体分析)。
  3、样本材料中的书写字迹与检验材料中的书写字迹两者必须要有相同的字迹,原则上相同的字迹越多越好。
   (二)印章印文真伪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印章印文真伪进行鉴定,在鉴定中需要注意的是:
  1、检验材料原则上应为原件,且印章印文要清晰完整
  2、样本材料应为原件,样本材料中的印章印文与检验材料中的印章印文应为同一时期(同一年,或上下相差二年为宜,特殊情况下,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再作具体分析)。样本材料中的印章印文要清晰可辨,样本材料中的印章印文最好提供三枚以上。
   (三)涂改、添加文书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字迹或书写内容是否存在涂改、添加等进行鉴定。
  要求:检验材料必须是原件。
   (四)印刷、打印、复印及传真等文件的鉴定
  对可疑印刷、打印、复印及传真等文件进行鉴定。要求:
  1、检验材料必须是原件。
  2、要有相应的同时期样本材料。
   (五)打印字迹、书写字迹与印章印文的时序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打印字迹、书写字迹与印章印文的时序进行鉴定,以判断文件的真伪。要求:检验材料必须是原件。
   (六)印章印文形成时间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印章印文形成时间进行鉴定,此类鉴定在文检中属疑难鉴定案件。要求:
  1.检材、样本必须是原件。
  2、样本量充分。
   (七)人像识别鉴定
  对可疑人像进行识别鉴定。要求:
  1、检材中的人像最好是五官齐全的正面照,人像不能配戴墨镜。
  2、样本中的人像应是五官齐全的正面清晰照片。
  3、对检材、样本电子版照片不要转换存储格式,不要压缩。
   (八)不可见文字材料鉴定
  对可疑纸张材料上是否有前页书写字迹的压痕进行检验。要求:不要沾污,不要用手直接拿取,不要挤压,应放在物证袋中送检。
   (九)其它情况
  上述提到的九种鉴定是在文书司法鉴定中经常遇到的,但也有一些鉴定是在上述鉴定中没有提到的,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文书鉴定有非常多的种类,有您比较熟悉的笔迹鉴定,还有对文件形成时间、制作工具等问题的鉴定,由于文书的司法鉴定在很多案件当中都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所以司法鉴定文书鉴定的注意事项是非常的多的,最主要的便是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非常高的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妨碍公务到批捕多久才能移送审查起诉
      一、妨碍公务到批捕多久才能移送审查起诉?批捕后公安侦查期限大概还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


·最新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处罚标准
      一、最新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处罚标准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


·当今社会网络诈骗300元可以立案吗
      当今社会网络诈骗300元可以立案吗肯定可以。诈骗属于违法行为,金额虽然少,但也应受到行政处罚。受害人应尽可能地多收集相关证据,减轻公安机关破案的......


·私募基金亏损分担的主体有哪些,风险是什么?
      私募基金亏损分担的主体有哪些,风险是什么?一、私募基金亏损分担主体有哪些?私募基金发生亏损,亏损部分由投资者承担,基金是“买者自负”,基金......


·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


·老公婚外情离婚财产分配方法是怎样的?
      老公婚外情离婚财产分配方法是怎样的?老公婚外情离婚的,也是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的,婚外情不属于离婚过错方,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


·属于犯罪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属于犯罪构成的要件有哪些?属于犯罪构成的要件有: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


·私募基金托管方问题有哪些?
      私募基金托管方问题有哪些?一、私募基金托管方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1、《外包指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办理私募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业务的机构开立......


·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是怎样的
      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是怎样的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


·新刑法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怎么判
      一、新刑法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怎么判?1、犯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


·一、职工交通事故死亡公司应怎么赔偿?
      一、职工交通事故死亡公司应怎么赔偿?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