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怎样要求交通事故赔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更多的人加入了有车一族,但随着机动车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变得频繁起来。真的发生了交通事故,受害人应该怎样要求交通事故赔偿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怎样要求交通事故赔偿
  首先,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委托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1、原告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法院确定举证责任期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
  开庭前法院会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4、法院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交通事故赔偿所需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程序非常繁琐,当事人需要保存好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以获得伤残赔偿金。对没有多少法律基础的受害人来说,完成这些事项是一项艰难的任务。发生交通事故后,您就可以与专业交通事故律师联系,请律师给您适时的指导,协助您获得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房屋注销他项权证要几天?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签订合同,进行房产过户的时候,往往中间还夹杂着一些他项权,只有他项权完全注销,房屋才会真正属于你。他项权的注销是房屋......


·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伤赔偿由谁来承担?
      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伤赔偿由谁来承担?一、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伤赔偿由谁来承担?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关于食品售假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关于食品售假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


·如果婚外情生了孩子是属于重婚吗?
      如果婚外情生了孩子是属于重婚吗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


·破产清算与盘活资产的区别是什么样的?
      破产清算与盘活资产的区别是什么样的?一、盘活资本盘活:采取措施,使资产、资金等恢复运作存量资产:存量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的全部可确指的资......


·现在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由哪些要求构成的?
      现在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由哪些要求构成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2005年6月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谭伟业、戈小康。根......


·监护人义务财产可以私自处理吗?
      监护人义务财产可以私自处理吗?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


·法律规定辞退员工领取失业金吗
      一、辞退员工领取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


·一、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是什么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是怎样的?建筑行业是现在比较热门的一种专业之一。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于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那么你知......


·单位行贿20万单位负责人判几年?
      一、单位行贿20万单位负责人判几年?单位行贿20万单位负责人判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