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

买房之后比较担心的就是一段时候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此时想要退房可能性不大,只有让开发商对有问题的地方进行修缮、维护。为避免在这方面产生纠纷,损害到自身利益,就需要购房者提前采取措施进行避免。那到底该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
  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面对有可能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要注意两点内容,一个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另一个是收房时要先验房在入住,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一下:
   (一)签合同时要注意约定解决质量问题的具体办法。
  购房人在购买房屋签合同时,因为看不到现房,往往忽视了房屋的质量,由于在购房合同里没有约定解决质量问题的具体办法,那么对购房人来说是不利的,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购房人就应该关注房屋质量。
  现在通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入住时如果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解决办法,而只是在第十六条约定了保修责任,这对购房人来说解决不了什么实际问题,所以在签订补充条款时要尽可能地约定该项内容,购房人应和开发商约定:
  1、如果在交付房屋时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迟延办理入住手续,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退还全部房价款,并支付利息。
  2、经房屋有关管理部门确认房屋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这样约定能够避免因质量问题购房人要求解除合同无依据的情况,如果属于一般质量问题,修复后购房人可继续办理入住;如果是严重的质量问题,购房人要求解除合同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办理入住时,先仔细验收后办理入住。
  购房人在办理入住时,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购房者一定要求开发商提供该房产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因为只有该表才能说明房屋的整体结构和建筑质量是合格的,并且看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同时开发商还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该书规定了保修的范围和时间,在出现质量问题时,它是要求开发商履行义务的书面凭证。
  2、购房人要先到房屋里面仔细查看后,确信没有质量问题才去办理入住手续,不能先办手续后看房。
  3、如果发现房屋有一般质量问题,应立即找开发商或建筑商,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并且在对方解决好该问题后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如果发现是严重的问题,购房者认为修复了也无法正常居住,就可直接找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依据新的司法解释,法院一般会支持购房人的请求。
   二、入住后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入住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注意分清责任,保留证据 购房人在装修完实际入住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要注意两点:
  (一)要确定该质量问题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还是装修部分的问题,如果是装修的问题,只能找装修公司维修并要求赔偿损失,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装修的保修期最低二年,在保修期内装修公司要是拒绝维修,购房人可起诉解决,不过购房人一定要保管好当初的合同、材料清单、付款发票等书面凭证,否则其请求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二)如果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开发商对房屋的保修期为两年,在保修期内,购房人首先向开发商提出要求维修,最好是书面提出,并让开发商予以确认,可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经合理期限后,如果开发商拒绝或拖延维修,购房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人要保管好全部的票据和其他的书面依据,在维修完后,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全部的修复费用和因为修复而给自身造成的合理损失,例如因花时间修复而造成的误工费、因修复工作给他人或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医疗费或赔偿费等,如果开发商拒绝支付的话,购房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如果该质量问题经开发商多次维修无效,并且影响到购房人的正常居住,那么可认定为是严重质量问题,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这里的损失包括装修的费用、房款的利息、损害的赔偿等。
  此外,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有律师陪同一起签订,可以多约定一些有利于购房者的条款。而在办理入住时,要更仔细地查看房屋的每个部分,最好是找一些专业人员查看,因为房屋的许多地方都被装修掩盖了不易发现问题,尤其是装修部分材料的使用和当初合同约定的是否一致,其质量是否合格。在入住以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不管是房屋本身还是装修部分,只要在保修期内都可以找开发商解决。
  这就要求购房者在看房、收房的时候仔细点,对房屋的质量问题作出验收,若发现有问题的话则可以选择不购买或者拒绝收房。而要是等到入住之后才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话,则此时不一定就是开发商的问题了,还有可能是装修出现的质量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


·肇事逃逸构成要件有哪些方面?
      肇事逃逸构成要件分为几个方面1、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


·连带责任保证有何特点和法律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有何特点和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承担的一种担保方式,双方会协商之后在合同当中进行书写。那么连带责任保证有何特点......


·手机号码泄露个人信息的解决方法
      我们会经常接到骚扰电话或者是骚扰的信息,这可能是因为我们的手机号码泄露了。手机号码泄露个人的信息,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的困扰,因此,为了防......


·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绑架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所谓的一般主体就是可以负刑事责任的人,在我国满16岁的......


·立功后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立功与自首一样,属于我国法定的酌定处罚的情节。而通常在被认定为立功之前,还要具体区分是属于一般立功还是重大立功,不同的情况下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注册资本和注册资本公积有哪些区别
      不同的部门对不同的企业可能会有一些特别的规定,但都必须遵守《公司法》对企业最低注册资本的一般规定,一些行业的企业如果相应的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设......


·逾期不缴纳罚没款如何算滞纳金?
      逾期不缴纳罚没款如何算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罚没款需要缴纳3%的滞纳金,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但是在复议......


·受到威胁恐吓怎么办?
      报警解决,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对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股权转让协议重新签订怎么写?
      股权转让协议重新签订怎么写?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专利侵权对抗费用由谁来承担?
      专利侵权对抗费用由谁来承担?侵犯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案件等知识产权案件,权利人可以将聘请律师的费用作为维权而支付的合理支出要求由侵权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