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破产清算员工偿付标准是什么?

破产清算员工偿付标准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二、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
  公司破产清算员工补偿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为企业破产具有不可抗力,企业债台高筑,难以为继;终止劳动合同又不是劳动者的原因,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应该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三、员工补偿如何发放?
  公司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是怎样发放的: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4.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清算是公司在宣布破产后,有清算组接管公司,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审核盘点,后进行后续的处理工作。在处理公司资产时,清偿顺序应该是先偿付员工的工资,社保,养老保险,员工补偿金等基本费用;后偿还除上述外其他应交的社保费用;最后才是普通债务偿还。关于破产清算员工偿付标准,我们已经在上文中给出明确的回答,您可参照此标准,向公司所要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通常情况下没办入职辞职有工资吗
      您辛苦的找到工作以后,只工作了就好,还没来得及办理入职手续就已经辞职了,那么没办入职辞职有工资吗。这样的情形相信不少朋友都亲身经历过。一般情......


·夫妻离婚三个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夫妻离婚三个孩子抚养费怎么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民事再审程序启动条件是什么?
      民事再审程序启动条件是什么一、民事再审程序启动条件是什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


·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中,如何能够得到充分的、到位的赔偿是受害者
      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中,如何能够得到充分的、到位的赔偿是受害者一方最关心的问题,而保全事故车辆是保证受害者一方能够最终得到赔偿的一个非常有效地......


·劳动关系转入是否有补偿金,不同意转入怎么办?
      劳动关系的转出、转入在公司的日常的经营中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业务外包的形式,而且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制公司,甚至是个体老板都同样会遇到劳......


·一、侮辱罪和诽谤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侮辱罪和诽谤罪的区别是什么(1)诽谤罪的方法只能是口头或文字的,不可能是暴力的;侮辱罪的方法既可以是口头、文字的,也可以是暴力的。(2)诽谤......


·非法集资参与者的损失由谁承担?
      现在很多人手中有了一些闲钱,就想去做投资理财。如今投资市场上充满了风险,如果投资者没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很可能陷入非法集资陷阱。在近年来查......


·关于期权跟股权有何不同2023
      关于期权跟股权有何不同2023一、关于期权跟股权有何不同1、概念不同【1】股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通过履行出资义务而对......


·一、老人死亡后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一、老人死亡后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1、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个人对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现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逐渐放宽,贷款的人是越来越多。所以,导致一些人铤而走险采用违法手段骗取贷款,从而涉嫌骗取贷款罪。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


·公司的股权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而这里的财产包括了一些特殊的财产,如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等等。那么针对公司的股权离婚时如何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