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债权债务离婚还要注意什么

无债权债务离婚还要注意什么 一、离婚证办理地点在哪里?
  离婚证办理地点根据夫妻双方意愿而定。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那么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夫妻双方诉讼离婚,原则上应当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办理离婚;
   二、离婚证办理有哪注意事项?
  1、协议离婚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如果能在达成协议,那么双方可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诉讼离婚注意事项。
  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分歧比较大,达不成协议,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会给出离婚判决书,效力同上。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2、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3、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象这样的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
  4、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最长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最长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所以,坚持离婚的一方到法院诉讼离婚,不是说很快就可以解决的。
   三、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四、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五、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六、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以上就是我们根据实践经验为您整理的关于无债权债务离婚还要注意什么以及办理离婚的具体流程,不敢说注意了上述内容就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合法利益,至少可以不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更多的损害。另外熟悉了离婚的流程也可以让您尽量少犯错,在离婚的时候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烦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甘肃森林防火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甘肃森林防火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甘肃省位于我国西北,气候干旱,冬天森林火灾发生率较高。而森林一旦着火,会造成比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加强森......


·相关定义社保:指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
      相关定义社保:指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能断月,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


·自首一定会减刑吗
      自首后不一定会被减刑吗,视情况而定。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


·讨债公司是否合法 讨债有什么风险 现实生活中,一些债权人在
      讨债公司是否合法讨债有什么风险现实生活中,一些债权人在屡屡讨不回债款时,会委托讨债公司讨债。事实上,社会上的讨债公司也有不少,且存在形式多......


·开设赌场罪定罪量刑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开设赌场罪定罪量刑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有不少的人从心底里面都认为赌博本来就是带有娱乐为目的,这种认识其实根本就是错误的,赌博不仅会浪费我们......


·个税退税申请退税的流程是什么?
      个税退税申请退税的流程是什么一、个税退税申请退税的流程是什么?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起诉理由需要在诉讼状中写清楚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起诉理由需要在诉讼状中写清楚吗?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起诉理由需要在诉讼状中写清楚,民事诉讼状应包含的内容有:(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假释考验期内再犯罪的怎么处理
      对于被判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来讲,假释考验期为剩余的刑期,而要是属于无期徒刑犯罪分子的话,则假释考验期为10年。在考验期内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得......


·离婚实际抚养人应该是谁?
      现代社会中,常常有在婚姻生活中有了大矛盾以及不和的夫妻进行离婚。如果双方有了小孩,小孩的抚养也是一个纠结的问题。不过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的问题......


·探视权判决是怎么进行表述的?
      当夫妻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将会被分派到一方的手中,这个时候夫妻一方拥有抚养权,而另一方拥有相应的探望权,而且对于探望权,我国法律也是做了相......


·寻衅滋事罪羁押时间是多长?
      寻衅滋事罪羁押时间是多长?公安机关一般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