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土地使用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2.nj64.com 德本律师
法院拍卖土地使用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大多数情况下,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的,而公民往往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如果现实生活中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拍卖债务人的土地使用权,那么法院拍卖土地使用权市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来为您详细解答。1、及时有效的查封不论土地使用权被抵押与否,在法院依法处置前,都应进行查封,这是执行的基础。所谓及时,是指在债务人尚未来得及对其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前查封。只要没有进行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那么,在执行程序开始就应该对已经掌握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查封。否则,债务人为了逃避执行,极有可能将土地使用权出租、变卖或对其他债务进行抵押,这将造成执行上的困难甚至不能。所谓有效含有内容具体和手续完备两方面的内容。内容具体,就是要在裁定中写明所查封的土地的具体方位和面积(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也应注明面积和概况),最好能在裁定中注明土地使用证编号;手续完备,是指在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同时,要将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土地管理部门,请求依法予以协助办理冻结过户手续。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1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对不动产的查封,“应当向有关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不得办理查封财产的转移过户手续”,否则,“不得对抗其他人民法院的查封”,而且容易给债务人以可乘之机,造成恶意串通转移资产规避执行的后果。2、合法的评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7条的规定,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前,“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首先,要委托法定的评估机构。此前,由于国家未对涉案评估机构进行规范,房地产管理局、土地管理局的内部评估机构与社会其他价格中介服务机构有冲突,法院在委托评估时难以规范受托对象。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国清(2000)3号”文件下发以后,国家将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工作规范在各地相应的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并明确规定“其中涉案标的物及房地产、土地等价格,鉴证结果有关部门应予认可。”因此,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应是法院的法定委托机构,经其认定的价格才能作为拍卖或抵偿债务的参考依据。其次要将认证结果及时送达被执行人,根据国清(2000)3号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如对认定的价格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该认证中心的上级认证机构进行复核。第三要注意价格认证结果的时效性,及时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3、公正的拍卖委托合法的拍卖企业是公开拍卖的前提。应根据《拍卖法》第11条、第12条的规定,对受托企业进行审查,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拍卖企业,才有资格成为受托对象;对拍卖依法进行监督是公正拍卖的保证。监督的内容应定位在对拍卖程序的审查上,法院不可能也不必对拍卖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因为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拍卖企业应当对其拍卖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的法律责任。4、有效的转移拍卖成交后,执行法院应及时将拍卖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这种转移含有标的物的占有和使用权证照的办理两方面的内容。人民法院有协助买受人合法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必要时,可会同有关方面的力量将土地非法占有者清除出场;人民法院有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证照义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立即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的过户手续,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并向土地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由上可知,法院拍卖土地使用权时要注意的问题很多,比如要及时的对该土地进行查封,不然拍卖的程序无法顺利的进行,再者,法院在进行拍卖的时候一定要公正合理,如果要委托别的机构来进行拍卖,那么一定要选择合法且有资质的机构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
More>>
·父母离异后
父母离异后,各国法律惯例是无论抚养权在父母哪一方,另一方均有对孩子的探视权,也就是对孩子的看望,会面。关于探视权我国法律有专门的规定。近日,......
·离婚多久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多久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法律上没有明确要求,理论上只要是抚养孩子一方出现不符合继续抚养孩子条件的,另一方都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要求,一般......
·什么是投标专用封条,封装需要注意什么?
什么是投标专用封条,封装需要注意什么?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单位、政府机关进行招标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具有需要能力的单位在看到招标信息后,一般会......
·根据法律规定卖房有土地使用证有保障吗?
根据法律规定卖房有土地使用证有保障吗?在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土地的重要性,对于了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不一样不言而喻的,所以您在购买房屋的话都......
·被继承人去世使用权房如何继承分配
被继承人去世使用权房如何继承分配一、被继承人去世使用权房如何继承分配?使用权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为被继承人只有房屋使用权,房屋使用权是不......
·根据法律规定瘫痪老人如何立遗嘱?
根据法律规定瘫痪老人如何立遗嘱?一、瘫痪老人如何立遗嘱?瘫痪老人立遗嘱可以通过代书遗嘱的订立完成遗嘱形成,代书遗嘱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实......
·一、南京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一、南京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南京离婚抚养费一般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
·一、共有房产分割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共有房产分割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最新离婚后抚养费标准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最新离婚后抚养费标准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
·表情包的著作权保护是怎么样的?
表情包的著作权保护是怎么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表情包是属于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之一,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利都适用表情包,例如发表权、署......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是怎么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是怎么收费?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刑事附带是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同时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规的规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