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数量要求

最近几年,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烈,但是社会上仍然存在着一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情节严重的要受到刑事处罚的。主要包括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且要达到情节严重。那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数量要求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一、“公民个人信息”的内容界定。到目前为止,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具体内容尚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但是作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侵害对象,在司法实践中必须要对此概念作出相应的厘清。法院分析认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判断要把握两个标准:“自然人性质”和“隐私性”。公民个人信息应当是自然人的信息,这就排除了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信息,对于司法实践中非法获取大量的企业信息不应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二、“非法获取”的行为判断。“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是法条对该罪的行为描述。对于“窃取”尚好理解,但是对于“其他方法”到底涵盖哪些,实不明确。这当然是立法的一种技术考量,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一问题亟需解决。法院认为,“非法获取”可以理解为,没有法律依据或者授权的获取方式。实践中,行为人常用的方式一般是窃取、购得、骗取、夺取、胁迫、索取等,无论哪种方式都没有得到法律的授权或允许。?三、“情节严重”的后果认定。法律关于“情节严重”的表述标准模糊,法官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同时法官在认定案件事实时也具有一定的困难,不容易形成“心证”或是对自己形成的“心证”摇摆不定。法院认为,对“情节严重”的认定必须具有综合性和全局性。综合来看,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考察是否构成“情节严重”:1、主观目的之判断。从行为之目的或者动机可以判断出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的大小。笔者认为,出于牟利目的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与因日常生活和工作需要而非法获取信息的行为相比,前者主观恶性明显要大,且信息的传播范围要更广,因此,情节更为严重。2、“量”之判断。这里的“量”是个宽泛的范畴。具体言之包括信息数量、获取次数和经济利益等三个方面。3、“方式”之判断。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必须要求获取的手段或者方式是非法的。手段的恶劣程度同样体现出社会危害性,是犯罪客观方面的重要内容,另外,手段的非法程度也是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外化。这里的“量”是个宽泛的范畴。具体言之包括信息数量、获取次数和经济利益等三个方面。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司法困境。在确定罪名的时候,应当综合全案证据,全面把握情节严重要件,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定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建设公路隧道不仅方便了百姓们的衣食住行,
      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建设公路隧道不仅方便了百姓们的衣食住行,还加快了城乡经济的发展。然而,凡事都有两面性,隧道交通事故的发生率逐年增涨。那么......


·跨国并购的主要融资方式有哪些
      跨国并购的主要融资方式有哪些随着海外融资平台的建立,目前中国企业的融资方式开始有多种选择。最核心的在于如何使这些融资方式达到最优配置,如何利......


·加班费计算基数可以约定吗?
      说到加班费,相信您都有很多话想说吧。很多人都会对自己的加班费不满意,会问到加班费计算基数可以约定吗。那么,您知道加班费的相关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抵押权质权哪个优先受偿
      抵押权质权哪个优先受偿关于质权与抵押权竞存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同一财......


·销售提成拖欠多久算违法
      提成属于工资的一部分,需要按月发放,只要没有按月发放就算违法行为。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


·我国的新刑法怎么减刑?
      一、我国的新刑法怎么减刑?1、适用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法所规定的5种主刑中,除了死刑以外的其他种主......


·抢夺罪数额入罪标准是怎样的
      抢夺罪数额入罪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有关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其中,在一般情况下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300......


·小说版权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
      小说版权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一、小说版权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一)调解。《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纠纷当......


·醉驾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
      醉驾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醉驾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法官解释说,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


·提前还款解除合同的利息怎么计算
      提前还款解除合同的利息怎么计算一、什么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是指借款方在还款期未到之前即先行偿还贷款的行为。提前还款在某些情况下对借款人有利......


·刑诉法解释自诉人的范围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的刑事诉讼案件中,向被告人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的过程成为自诉案件。刑诉法解释自诉的群体都有哪些呢?自诉人的群体范围包括哪些呢?下面有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