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怎样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在离婚案中,申请财产保全是最平常一种财产保护措施。离婚案件又是属于典型的民事案件纠纷,无论是作为被告还是原告方,都有权利去保护自身的利益,为了公平公正的保证民事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怎样申请离婚财产保全就是需要民事主体去了解其中的财产保全法律知识。
  一、先申请财产保全,再起诉
  1、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这样对于离婚纠纷中,民事主体可以立即提出请求保全财产,即使主体没有打算,法院也可以有效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安全。2、48小时做出裁定采取保全财产措施,对于情况紧急的。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财产保全的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以申请人需要提前申明需要保护的财产,包括房屋财产保全、银行存款保全、股票账号的财产保全、汽车财产保全等财产保全,这样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被损害。而其中的各种财产保全手续也要提前准备,包括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担保书、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查封的产权登记册以及被申请人的股市账户基本信息等。
  三、财产保全的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将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四、财产保全好处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一方有意转移共同共有的房产,或一方有意变卖股市的股票以套取资金,就可以申请法院对房屋或股市账号进行查封。以上内容是针对离婚纠纷案件怎样申请离婚财产保全法律知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对于有意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定要向法院申请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财产保全。正确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财产保全的手续虽然有点麻烦,但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的利益,建议还是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来了解其中的行情及法律常识,多了解其中的事情,处理起来也不会手忙脚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同付款逾期的违约金怎么计算?
      合同付款逾期的违约金怎么计算?买卖合同中一般会标注要求买受人的具体付款时间,可是当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导致拖欠付款时,买受人便需要支付合同付......


·离婚孩子抚养权分配原则是什么?
      对于离婚双方来说,孩子都是心头肉,谁都想拿到孩子的抚养权,亲手将孩子抚养长大。由此引发的民事诉讼也比较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会参考基......


·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的流程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如果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话,我国公民是可以对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过户的。土地权使用的转让过户......


·新婚姻法 第七条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同时废止。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开发商违约情形有哪些?
      开发商违约情形有哪些?(一)逾期交付房屋逾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未交付房屋,这是目前存在的最普遍问题。很多购房者虽然明知开发......


·北京导游证年审费用是如何规定的,按照怎样的流程审理
      对于已经考取导游证的朋友来说,导游证每年都是需要进行年审的,在办理之前需要留意官方公布的办理时间以及办理地点,由于国家机关一般不支持线上支付......


·一、社保补缴苏州规定的范围是哪些?
      一、社保补缴苏州规定的范围是哪些?具备4项条件的企业人员可“入保”曾在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含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的“五七......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增加是否可行
      我们知道在父母离婚的同时,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这里面就包括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计算孩子的抚养费。但在计算抚养费的时候,是根据当时......


·强迫卖淫罪既遂怎么判刑
      强迫卖淫罪既遂怎么判刑一、强迫卖淫罪既遂怎么判刑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


·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吸收的区别是什么?
      现如今,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各种罪名种类繁多,令很多缺乏法律常识的群众傻傻分辨不清,举个例子来说,故意伤害罪与遗弃罪都具有故意伤害的成分,但是......


·在看守所几天签逮捕书?
      一、在看守所几天签逮捕书?公安机关的拘留和逮捕期限。《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