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数额

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数额一、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数额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在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二、交通事故律师费用怎么算
  在我国各省市律师费的收取标准是不一样的,一般律师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时会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律师服务收费有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几种方式,具体怎么收需要看地方以及双方的协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涉及到人身和财产两方面,很显然这两方面的赔偿项目、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并且在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数额的时候,还需要看实际造成被害人的人身损害程度是怎样的,可以说不同的伤害情况下,涉及到的赔偿也是有所差异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我国拆借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拆借合同主要是发生在金融市场比
      在我国拆借合同纠纷怎么解决拆借合同主要是发生在金融市场比较多一点,由于拆借合同涉及金额较多,影响范围较大。所以在签订拆借合同的时候,就要求......


·检察院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有多长
      一、检察院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有多长1、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是多久?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


·盗窃罪开庭时如何争取缓刑
      缓刑一般情况下是适用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罪情节轻微时,一定要在法庭上尽量争取缓刑。下面,我们为您......


·芜湖他项权证管理办法里房屋注销所要提交的材料?
      芜湖他项权证管理办法里房屋注销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芜湖他项权证管理办法里房屋注销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1......


·多人持刀街头斗殴的处罚是什么?
      在街头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打架斗殴的额情况出现,而且多数是持有机械的,也就是管制刀具等,那么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的,在街头多人持刀街头斗殴是有受......


·刑事辩护是什么意思?
      刑事辩护是什么意思?一、什么是刑事辩护?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


·如何才能界定走私假币罪
      行为人明明知道伪造的货币是国家一再严厉禁止进出国境的,如果被海关发现,必然会予以没收。因此,走私伪造的货币的犯罪分子要达到其目的,只有采取种......


·关于学生监护人的意见就面要监护人来写吗?
      关于学生监护人的意见就面要监护人来写吗?一、关于学生监护人的意见就面要监护人来写吗?是需要监护人来进行填写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


·没有借贷关系强迫写借条如何定罪
      没有借贷关系强迫写借条如何定罪一、没有借贷关系强迫写借条如何定罪?胁迫他人写借条涉嫌敲诈勒索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


·醉驾深圳看守所,会受到什么处罚?
      醉驾深圳看守所,会受到什么处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经检测,寻马男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3mg/100ml,......


·土地使用证几个人共有应该怎样进行办理
      土地使用证在我国有着比较广泛的用途,主要是证明当事人的合法使用土地的主要依据。我国对这类土地的相关法律义务予以保护。那土地使用证几个人共有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