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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轻伤的量刑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在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情况下,只要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程度的,那么此时行为人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那具体来说,故意伤害轻伤的量刑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故意伤害轻伤的量刑是怎样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重处、轻处特别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二、故意伤害罪轻伤怎么赔偿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按照《刑法》中关于故意伤害罪量刑的规定,实际造成被害人伤害等级不同,那么具体对行为人的量刑幅度也是不同的。其中故意伤害轻伤的量刑一般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之间进行处罚。而即使是承担了刑事责任之后,也是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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