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自愿认罪国家赔偿申请可行吗?

虽然我们您都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行使过程中如果存有侵权行为存在的,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国家赔偿责任。但是对于国家赔偿的申请大多数人都是一知半解的,就如自愿认罪国家赔偿申请会被审批吗?针对这个问题的解答,我们得先从申请国家赔偿的范围开始说起。
  
   一、国家赔偿的赔偿范围
   1、行政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 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 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刑事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自愿认罪与国家赔偿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3)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
  根据赔偿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人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请求人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依法有权取得赔偿。
  自愿认罪者必须是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也就是说自愿认罪者其行为本身就已犯罪,故而自愿认罪国家赔偿申请的可能性较低,除非是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刑逼供下被迫自愿认罪或在认罪后有警械对自己造成伤害的,其国家赔偿申请才有可能被审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怎么才能构成故意伤害?
      怎么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犯罪认定怎样才是故意伤害罪,需要从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入手分析。(一)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的......


·民法总则村委会是什么?
      民法总则村委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中村委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呢?在《民法典》......


·工龄工资是否属于基本工资
      工龄工资是否属于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不属于基本工资,它主要是企业的一种补偿经济措施。工龄工资与基本工资都只是工资总额中的一部分,各位劳动者在计算......


·没有遗嘱遗产怎么分配
      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那么在法定继承中,应当如何分配遗产呢,如果是房屋,在继承时房屋如何继承分配呢?针对......


·民事诉讼二审能改判吗 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二审能改判吗条件是什么一、民事诉讼二审能改判吗?从理论上来讲,二审改判的几率很小,如果不存在事实错误的话,一般不会改判的。二、二审改......


·先诉抗辩权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当中的担保人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是可以行驶自己的先诉抗辩权的,这是我国法律通过连带责任制约保证人的同时,又赋予了保证人自我保护的相关权利。多......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如何续展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有效期,如果有效期快过了,需要进行续展。因为这个备案是有期限限制的,如果超过了规定的期限的话,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就需......


·专利权的客体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的客体区别是什么?主要在于适用类型不同,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流程是什么?
      现在属于互联网时代,而软件著作权能非常好的体现互联网企业的综合实力。政府大力支持软件著作权,体现大国互联网时代的创造力。那么拥有了软件著作权......


·强奸罪有谅解书还给了赔偿最多判几年?
      强奸罪有谅解书还给了赔偿最多判几年?一、强奸罪有谅解书还给了赔偿最多判几年?有了受害人的谅解书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