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用人单位裁员要符合什么条件

用人单位进行裁员的,其实就是解除与部分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但由于这样的行为会对劳动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裁员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裁员。那么用人单位裁员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行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裁员要符合什么条件
  经济性裁员指用人单位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经营状况的手段,是无过错辞退的一种特殊形式。用人单位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裁员: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依法申请和法院准许开始整顿后,因出现剩余劳动力,需要把裁员作为预防的一种整顿措施。
  (2)用人单位近营状况恶化,发生严重亏损、开工不足、产品严重积压之类的严重困难,需通过裁员来摆脱困境。
  另外,进行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二、何时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上面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又规定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若违反法的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解除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不仅仅就解除劳动合同本身达成一致,还应当对一方或者双方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协商一致,比如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保守商业秘密和补偿一定的培训费用,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条件,只有双方对这些附加条件也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才是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当然,如果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均未提出任何条件,也就不存在就条件达成一致的问题。
  劳动者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很多时候单位进行裁员也是迫不得已的决定,但并不是单位随意想裁员就可以裁员的,要是不满足法律中规定的用人单位裁员条件,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此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一些法律措施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老婆离家出走怎么离婚财产分割?
      一、老婆离家出走怎么离婚财产分割?可在报警失踪人口二年后,凭报警回执或失踪人口证明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未经司法机构确认死亡,不能分割......


·收养年龄有限制吗
      收养年龄有限制吗一、收养的孩子有年龄限制吗收养的孩子有年龄限制。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


·农田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标准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按照......


·合伙人撤资怎么处理接下来的事项?
      合伙人撤资怎么处理接下来的事项?一、合伙人撤资怎么处理接下来的事项?中途撤资,按照合伙协议规定的退伙条款处理。如果合伙协议约定不明确或者没......


·离婚协议书不见了怎么办
      有的夫妻在离婚之后,由于自身保管不善而将离婚协议书弄不见。等到需要用到离婚协议书的时候,才开始心急。那么离婚协议书不见了怎么办?是否可以补办离......


·判决监外执行的严重疾病有哪些
      判决监外执行的严重疾病有哪些一、判决监外执行的严重疾病有哪些1、经精神专科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2、各种器质性心脏病;......


·疫情贷款逾期是否会影响个人征信
      疫情贷款逾期是否会影响个人征信?疫情贷款逾期一般都会影响个人征信的。正确的做法是先和银行申请贷款延期,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因为疫情原因无法工作......


·酒后驾驶是否会降级
      饮酒后驾驶的,扣12分,罚款1000到2000,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在一个周期内......


·淘宝消费者保障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淘宝消费者保障服务包括哪些内容消费者保障服务项目通常有“商品如实描述”、“7天无理由退换货”、“假一赔三”、“虚拟物品闪电发货”等种类,卖家......


·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


·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