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后婚内打的借条有效吗

离婚后婚内打的借条有效吗 一、离婚后婚内打的借条有效吗
  这是一个很常见的法律问题,很多离婚当事人经常为此发生纠纷。鉴于新婚姻法规定对个人财产的性质不因夫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而发生变化,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为此,提示公众,不要随意因感情或者其他非真实债务原因向配偶出具借条或者欠条。
  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总要向法官陈述一下欠条基于形成的事实(如买卖业务的事实,这是货款的诉求赖以成立的基础和依据),以说明欠条的来由并博得法官的采信。这种对事实的主动陈述是人之常情,属于一般的常识性的东西(从法理的意义上讲,这是附随于一项诉讼请求之提起的主张责任),如果对方当事人对此事实主张有异议(包括否认、抗辩等),特别是作出直接或间接否认的意思表示时,这时光凭欠条本身就可能不能直接得出原告所想证明的结果。原告为了确保胜诉,往往还会进一步举证(如提供买卖业务关系的送货单、发票等)以说明其所主张的事实经过(或特定的法律关系)的存在。这时,原告在诉讼中的工作量自然就增大。
  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通过借条本身往往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具体法律关系和事实,原告一般无需再过多解释具体的法律关系,只需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行,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从而方便法官确认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实践中有人认为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的效力,主要就是基于这个原因。
   二、婚内借条离婚后还有效吗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在实践中,出具借条一方当事人对存在相反情形负有举证责任,如举证不力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离婚的时候是否有效的问题,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往往在实践中,受到夫妻之间特殊关系的影响,很多财产都是共同财产,不少债务也成为了共同债务。所以对于婚内借条的效力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去具体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原告可以对重婚罪告第三者吗?
      一、原告可以对重婚罪告第三者吗?可以告但不能只告一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


·作为司机应该要懂得遵守交通规则,但现实中很多司机却做不到安全
      作为司机应该要懂得遵守交通规则,但现实中很多司机却做不到安全驾驶,常常醉驾。醉驾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行为,不仅危害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时也给社会......


·树木林木砍伐证如何办理?
      树木林木砍伐证如何办理?我国现在林业采伐实行国家许可制度,也就是说,即使是砍自己种的树(除了自家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也要经过报批手续取得林业采......


·应该如何设立外商投资公司 应该如何设立外商投资公司?
      应该如何设立外商投资公司应该如何设立外商投资公司?1、申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首先需要申报项目立项,接着提交可行性报告、合同、章......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应该怎么写?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应该怎么写?甲方:有限公司乙方:双方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元。......


·办营业执照要多少钱,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就必须要取得营业执照。如果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就经营,舒服无证经营。随着国家政策的开放,现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越来......


·孕期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孕期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不合法。单位在孕妇孕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1、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司法鉴定形成时间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一个当今社会您都略有耳闻的法律词汇,但是相信大多数局外人对司法鉴定的了解仅仅局限于人身伤害鉴定、亦或是精神鉴定等等这其中的一个小分......


·一、凭借道路交通事故报案证明可以理赔吗?
      一、凭借道路交通事故报案证明可以理赔吗?发生交通事故单凭交通事故证明是不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的。还需要提供保险单、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交......


·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证据包括什么
      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证据包括什么(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


·网络赌博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一直以来禁止黄赌毒,我们在生活中可能遇到过因为赌博而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的情况,可以看出赌博是一种破坏家庭、危害社会的行为,一直以来我国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