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二、成立分公司需提交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分公司的资本毕竟不如总公司雄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难免出现债务履行不能情形时,此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提起诉讼时,还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不过有时候总公司与分公司会相互推诿不承担责任,所以债权人最好先收集相关证据或者请律师帮忙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什么是行政不作为胡作为?
什么是行政不作为胡作为?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
·一、二手房贷款的限制情形是什么?
一、二手房贷款的限制情形是什么一般来说,有这几方面限制:(一)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或立即可以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入住的商品房;(二)房龄:不超过......
·民航机场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
民航机场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现代社会,有些人从事承包工程行业,完成一项工程之后,是要由发包人进行工程质量的检测验收的,这是十分关键的......
·新罪漏罪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新罪漏罪的处理方式是什么?1、漏罪应当先并后减;2、新罪应当先减后并。3、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
·车祸没钱赔偿的怎么处理?
车祸没钱赔偿的怎么处理?任何时候发现他的财产都可要求强制执行。首先,如果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人不予执行,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对于被执行......
·立案侦查时间可以是多长?
立案侦查时间可以是多长?一、立案侦查时间可以是多长?立案侦查时间一般是2个月,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
·上班时扭到脚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扭到脚算不算工伤?一、上班时扭到脚算不算工伤?上班时扭到脚是可以算工伤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
·交通事故处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随着路面上车辆越来越多,我国交通事故发生量也逐年递增。现实中经常存在因交通事故处理不当造成的纠纷,所以很有必要建立交通事故处理制度。我国早些......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怎么办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怎么办?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看当事人自己的诉求了,仲裁裁决结果出来了后当事人对此起诉到法院时,可以将自己的诉求表达出来,法院会......
·租赁合同期间房东能不能卖房
租赁合同期间房东能不能卖房房东是可以卖房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