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基金会信息公开办法是怎样的?

基金会信息公开办法是怎样的? 基金会信息公开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信息公布活动,保护捐赠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公布,是指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将其内部信息和业务活动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的活动。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是信息公布义务人。
  第三条 信息公布义务人公布的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保证捐赠人和社会公众能够快捷、方便地查阅或者复制公布的信息资料。
  第四条 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向社会公布的信息包括:
  (一)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年度工作报告;
  (二)公募基金会组织募捐活动的信息;
  (三)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的信息。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在遵守本办法规定的基础上可以自行决定公布更多的信息。
  第五条 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后30日内,信息公布义务人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年度工作报告的全文和摘要。
  信息公布义务人的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不得对外公布。
  第六条 公募基金会组织募捐活动,应当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在募捐活动持续期间内,应当及时公布募捐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和用于开展公益活动的成本支出情况。募捐活动结束后,应当公布募捐活动取得的总收入及其使用情况。
  第七条 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公布所开展的公益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评审结束后,应当公布评审结果并通知申请人。公益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公布有关的资金使用情况。事后对项目进行评估的,应当同时公布评估结果。
  第八条 对于公共媒体上出现的对信息公布义务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消息,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公开说明或者澄清。
  第九条 除年度工作报告外,信息公布义务人公布信息时,可以选择报刊、广播、电视或者互联网作为公布信息的媒体。
  第十条 信息公布所使用的媒体应当能够覆盖信息公布义务人的活动地域。公布的信息内容中应当注明信息公布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咨询方式。
  第十一条 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布活动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处理信息公布活动的有关事务。对于已经公布的信息,应当制作信息公布档案,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 信息公布义务人公布有关活动或者项目的信息,应当持续至活动结束或者项目完成。
  信息一经公布,信息公布义务人不得任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严格履行内部管理制度的程序在修改后重新公布,并说明理由,声明原信息作废。
  第十三条 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将信息公布活动的情况如实反映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信息公布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建立信息公布义务人诚信记录。
  信息公布义务人不履行信息公布义务或者公布虚假信息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据《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 年度工作报告的信息公布格式文本,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金会的资金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可以无偿的资助文化教育事业、社会福利救助等等。因此,作为基金会信息公开的义务人,应当遵循基金会信息公开办法,及时有效的公开信息,履行自身应尽的信息公开义务。同时也是为了保证捐赠者及有关人士的权益,促进基金事业的发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


·刑事案件中如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刑事案件中如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


·技术咨询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有哪些
      技术咨询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有哪些?技术咨询合同是指企业与提供技术咨询的一方签订的,就技术咨询服务的详细事项作出约定的合同。我们知道,合同在履行......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


·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外资企业适用的
      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外资企业适用的法律有专门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和我国境内的企业在诸多方面的要求都不一样。而且现在我国......


·新婚姻法订婚和彩礼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订婚和彩礼是千百年流传下来的传统习俗。虽然新中国时意欲废除,但其还是顽强的在民间靠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存活了下来。因此,后续我国的婚姻法......


·内河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有什么内容?
      内河水上交通事故一般是指在水上的船舶之间发生的碰撞或者船舶在水面上发生的事故,水上交通事故与道路交通事故没有很大的差异,因此需要注意的与道路......


·申请财产诉讼保全条件都?
      申请财产诉讼保全条件都有哪些一、申请财产诉讼保全条件都有哪些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


·公司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公司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有约从约。所以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或者婚前财产中的股权归双方共同所有,且该约定采用书面形式。......


·交通事故伤亡要赔哪些损失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这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损害结果,其中当然是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比较严重。而在做出的赔偿方面,也是更多的。那究竟交......


·?
      ?一、首付没有钱怎么买房子?1、寻求亲友帮助。如果和亲朋好友的关系不错,那么可以考虑找他们求助。但是要记得:向亲朋好友借钱要衡量对方的经济状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