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除了财务方面的专业人员,相信您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都还不是很清楚。然而,在生活中,我们需要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在为生产经营提供方便的同时,也能增长自己的见识。我国实施了营改增试点的工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也有一定变化,我们需要不断的了解、学习。接下来,将和您分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指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二、不予认定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三、认定程序
1.纳税人提交申请
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
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
4.税务机关认定特殊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由上文可知,增值税纳税人的认定是有一定要求的,并不是所有的纳税人都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其最主要的参考条件就是年应税销售额。根据年应税销售额进行评估,是否符合要求条件。在进行认定之前,应该有一个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认定标准,满足标准后再找有关部门进行认定。切勿盲目进行认定,以免浪费财力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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