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文

如果劳动者被迫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解除的话,那么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就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交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再无劳动关系,也可作为领取用人单位解雇赔偿的凭证。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提供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文一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文
  ______________:
  因贵单位对本人存在如下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没有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费;
  ()没有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利益;
  ())无故拖欠工资;
  ()克扣工资;
  ()强迫劳动;
  ()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
  ()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故本人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通知贵单位于年月日正式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请求依法支付本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
  特此通知!
  此通知一式二份,一份寄公司,一份本人留底。
  通知人:
  年 月 日
  二、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当发生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根据上述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文来书写自己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将其提交给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由于劳动者是被判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么过错方在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赔偿法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人寿保险险种有哪些?
      人寿保险险种有哪些?一、人寿保险险种有哪些?1.定期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但是如果被保险人......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怎么申请?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怎么申请?您都知道,有些特定的行业是需要一定的职业资格执照才能从事的,比如说拥有教师资格证是从事教师行业的前提条件。同样......


·交强险理赔
      交强险理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随车携带机动车辆《三证一单》的清晰复印件、即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大单。在此特别提醒大家,现在许......


·离婚儿子给老婆抚养好吗,抚养费如何支付?
      不少夫妻虽然婚姻缔结期间可能并没有太多的情感,但是到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却会努力的进行争取,而且还有不少人会质疑,孩子跟着另一......


·律师给个人辩护需要准备什么?
      一、律师给个人辩护需要准备什么?律师给个人辩护需要准备的有:做好会见工作,奠定刑事辩护的基石。会见被告人应当着重关注制度中的几个方面;认真......


·网络商标抢注后怎么维权?
      网络商标抢注后怎么维权?一、网络商标抢注后怎么维权?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


·拘役的执行方式是什么?
      不管是怎样的刑事处罚除了在刑期、数额方面有规定外,一般还会对执行方式进行规定,那其中拘役的执行方式是什么呢?而罪犯在拘役期间又可以享受怎样的待......


·刑事案件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再审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


·受害人起诉诽谤多少钱?
      受害人起诉诽谤多少钱?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


·著作权保护对象有哪些特点?
      著作权保护对象有哪些特点?著作权保护对象是作品,这种作品具有以下特征:1、具有独创性,所谓独创性,就是作品是自己独立完成,源于自己而不是抄袭他......


·合伙人制度有哪些优点
      合伙人制度有哪些优点一、合伙人制度的机制优点合伙制因具有独特的较为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曾被认为是投资银行最理想的体制。在投行中,合伙人制度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