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刑法二审的相关条例

诉讼案件,进行了一审过后,双方当事人若对诉讼结果有异议,很可能会要求二审,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懂法的人越来越多,人们也都懂得了应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提出上诉,应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现行的二审程序,需要与现行法律法规相结合。因此,我们需要对新的刑法有一定了解。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新刑法二审的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二审的相关条例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一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二十条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第二百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第二百二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第二百二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二百二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二百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第二百二十八条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应当参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和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分别情形用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撤销、变更原裁定。
  
  第二百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三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第二百三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百三十三条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以上就是今天我们和您分享的关于新刑法二审的相关条例。二审结果可以维持原判结果、重判和改判。二审上述的时间也有规定,超过规定时间,法院将不会受理。特殊案件经相关部门批准,最多可延长二个月上诉时间。相信看完本文的您对新刑法二审的相关知识也有了一定了解,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形成抚养关系如何认定2023
      形成抚养关系如何认定1、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2、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3、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经济上、生活上以及精神上......


·根据公司法规定建筑分公司可以签合同?
      根据公司法规定建筑分公司可以签合同?根据公司法规定建筑分公司可以签合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建筑企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


·开设赌场罪法律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中国大陆聚众赌博是违法行为。而开设赌场罪,顾名思义就是吸引他人前来赌博并以此谋求暴利。此行为触犯了我国的法律,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


·退侦期间取保可以办理吗?
      退侦期间取保可以办理吗?退侦期间取保也是可以办理的,因为检察机关将刑事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如果在侦查期间如强制措施到期的,如果符合取......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1、客体要伴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少......


·构成要约的基本条件的内容
      构成要约的基本条件的内容要约的成立应当满足以下六个条件: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


·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有什么规定?
      刑事诉讼法是一部关于刑事案件定罪标准、量刑标准的法律,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拘留做出了详细的解释和规定。本文就列举出刑事诉讼法中拘留这一部分的全......


·自愿认罪公诉人是否必须出庭?
      一、自愿认罪公诉人是否必须出庭?自愿认罪的案件在审理中必须要有公诉人或自诉人的出庭和辩论,有辩护律师从法律层面的专业辩护更为稳妥。要具体分析......


·现在网络发展迅速,很多犯罪分子也开始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比
      现在网络发展迅速,很多犯罪分子也开始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比如诈骗分子现在除了利用电话,短信进行诈骗活动外,也开始利用起了微信等即时沟通软件......


·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一、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承发包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履行。非法定事由或合同有关的约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承发包......


·财产保全裁定如何提出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