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买房的要办土地使用证吗?

对于没有购房经历的人而言,在买房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不少问题,比如在买房后,购房者就要办理几个证件,像房产证就是证明房子产权归属的,必须要尽快办理。现在商品房都是建在国有土地是的,那么买房的要办土地使用证吗?针对这个在购房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我们给您简单讲一讲。
   一、买房的要办土地使用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的特点具体表现为:
  1、土地使用权证是个人拥有该物业产权的凭证
  2、如果是国有土地,那么可以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
  3、办理需凭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个人证件等进行办理。
  4、没有土地证的房屋不能抵押交易。
  5、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二、土地使用证的发证机关是哪里?
  1、集体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2、国有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通过上文,您应该对买房的要办土地使用证吗这个问题有了一定理解。和房产证一样,土地使用证对购房者而言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书面文件。有了这个证,就说明房子的合法的。如果以后遇到拆迁的话,购房者可以平均土地使用证上面的面积来核算拆迁补偿款。所以,这个证,购房者也应该尽快的办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版权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版权转让需要什么材料?一、版权转让需要什么材料申请著作权合同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羁押期限满改监视居住可以撤销吗
      羁押期限满改监视居住可以撤销吗一、羁押期限满改监视居住可以撤销吗羁押期限满监视居住的决定不是会被撤销,通常情形下公民不会被同时被判处羁押......


·别人借了我钱没打借条能报警吗?
      别人借了我钱没打借条能报警吗?是可以报警的,但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的。欠款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废止的依据是什么?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废止的依据是什么任何的国有资产都是不允许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有所流失的,而国家在管理国有资产的这一块主要是依......


·中国刑法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怎么立案一、中国刑法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怎么立案?由于行为人的妨害行为致使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无法执行的;严重......


·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了哪些一、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了哪些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


·通常打架派出所怎么处理?
      随着21世纪的改革开放,我国也面临了许多的变化,国家综合国力越来越强,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可是也有些负面的社会现象存在,比如贫......


·劳动合同签2年试用期多久
      劳动合同签2年试用期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


·其实任何案件的审理结果都不是不可预知的
      其实任何案件的审理结果都不是不可预知的,因为通过自己当前手头的证据或整个案件的情节,律师就可以大概的分析出法庭最终有可能会作出的判决结果的,......


·辞退员工依旧上班怎么办?
      辞退员工依旧上班怎么办?1、当公司明确表示辞退员工时,如果劳动者确实犯了严重过错很可能就认了,但如果单位辞退理由不充分,劳动者可能就会依维权。......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什么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